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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将逐步取消暂住证制度 农民工可享市民待遇

2006年09月06日 10:10

  中新网9月6日电 据都市快报报道,昨天,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工资、保险、住房、法律援助、教育培训等等农民工所面临的问题,《实施意见》逐一提出了解决办法,为保障农民工的各项权益,提出了总的指导意见。这意味着,今后农民工也将逐渐享受到与城市居民一样的待遇。

  据了解,以往进城务工的农民工都要领取相应的暂住证,然后凭暂住证办理相关的手续,如求职,搞生产经营等等,给农民工的生产和生活带来很多不便,也一度成为舆论所诟病的对象。而现在,取消暂住证制度正式列入了政府工作计划,《实施意见》提出,将“改革农民工登记管理办法,加快相关立法修改,逐步在全省范围内取消暂住证制度,转而实行居住证制度”。

  此外,长期在城市里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的户籍问题,也将逐步解决,农民工中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高级技工、技师以及其他有突出贡献者,将优先准予落户。

  同时《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定的法律援助资金,为农民工获得法律援助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今后,对于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要简化程序,拖欠农民工工资、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赔偿等都要作为重点援助事项,积极给予办理。 (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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