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国际惯例”这个词的使用者进行排名,中国的银行绝对会当选“最高频率使用者”,每次收费总拿这个词唬那些没怎么见过世面的国人。有幸见过“国际惯例”的人早把这种惯例逻辑批判得体无完肤,可傲慢的中国银行似乎一点也不理会这种批评,近来又开始高频率地使用这个词:建行湖南分行开始试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收费,说是遵循国际惯例;建行宣布将大幅提高员工薪酬,加薪幅度达30%,理由之一也是国际惯例;昆明一老人在银行排队时被尿憋晕,责问银行为何不设厕所,银行称这是跟国际接轨。
显然,这又是银行站在自身利益立场对国际惯例进行的选择性阐释。碰巧笔者最近在读金融专家徐滇庆一系列关于金融改革的评论,从中了解到不少银行界真正的国际惯例信息——中国的银行们,为什么不把下面这些国际惯例告诉公众呢?
先从资金充足率说起。为了保证发生危机时银行能用自有资产冲销坏账和清偿债务,《巴塞尔协议》规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应当在8%以上(这应该最有资格称国际惯例吧),世界十大银行1999年的资本充足率为11.5%,而中国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只有4.5%,这意味着银行抵御风险的清偿能力极差。那么,银行一旦有了利润,就应赶紧把利润转化为自有资产以提高资金充足率,岂能首先“大幅度提高员工薪酬”?国际上有哪家银行敢这么做?
再看工作效率。中国银行在国有银行中人数最少,但也有20多万人,可是与其资产规模相当的汇丰银行只有3万多人。花旗银行的净资产收益率为20%左右,渣打为14%,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只有3%左右。花旗银行、德意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人均年利润为5万多美元,而我们的国有商业银行大约只有1000美元。效率和经营能力如此差,为啥不首先想着按照“国际惯例”提高自身效率,而是把眼睛盯着向客户收费上?
再看银行监管体系。按照国际通行标准,银行内部的稽核人员应占员工人数的5%,而我们的金融系统中稽核人员的比例还不到1%;目前世界上先进国家已普遍采用电脑即时监控、全系统信息汇兑以及时间序列定量分析等先进手段,而我们的稽核人员还主要靠自己的经验和落后的手段来检查——这样的监管体系岂能不让巨额资金进入罪犯腰包?为啥不在这方面及早与国际惯例接轨?
还有民营银行。2001年,民营银行占全球银行资产的比例已超过70%,发达国家国有银行所占比例都低于10%,而我们仍是国有银行唱着绝对主角;世界各大银行的不良贷款率都在3%以下,我们呢?
如此宏观、如此重大、如此多的方面未与国际接轨,未尊重国际惯例,未向国外同行学习,中国的银行有什么资格单独在收费和加薪上谈国际惯例?
(来源:大河报,作者:曹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