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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将会出台办理商业贿赂案司法解释

2006年08月21日 13:56

    四月十九日,北京警方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正式设立“北京警方经济犯罪侦查处举报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布已经开通的二十四小时举报电话(010)83547515。 中新社发 任海霞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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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8月21日电 据法制日报报道,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举行的治理商业贿赂犯罪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研讨会上,与会人士呼吁尽快出台商业贿赂司法解释。

  针对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和反贪总局共同研究起草了“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研讨会上,5位法学家就商业贿赂犯罪的范围以及管辖,关于在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的认定,商业贿赂行为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等问题进行了研讨论证。

  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部、卫生部、教育部、审计署、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分别发表了各自的观点。(张域、杜萌)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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