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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未婚妈妈厕所产婴后五楼抛婴 被判刑三年

2006年08月19日 04:06

  中新社上海八月十八日电 据有关方面的消息,只是由于担心生孩子会被单位开除,一二十岁的女子在厕所生下一男婴后,将其从五楼窗户扔下。上海闸北区法院日前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该女子有期徒刑三年。

  云南人张卫仙事发前刚从老家来沪,在一家饭店做服务员,每月收入七百多元,平时居住在饭店位于西藏北路上的职工宿舍内。今年二月的一天,正在饭店工作的张卫仙感觉腹部疼痛,请假回宿舍休息。

  当晚,张卫仙在厕所的蹲式便槽里产下一名男婴。因害怕被单位开除,她将孩子抓起,从厕所五楼窗户扔至底楼车棚处。简单冲洗了厕所后,张卫仙便回到宿舍休息。一个多小时后,大楼保安发现婴儿并报警。

  警方介入后初步将其确定为婴儿的亲生母亲,并于次日对张卫仙实行取保候审。七月,闸北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张卫仙提起公诉。庭审中,面对指控,她辩称,根本不知道自己怀孕了,且婴儿出生时已死,把其扔下楼,只是为了避免被单位开除。

  经庭审查明,张卫仙所生男婴系活产,死因为生前高坠致创伤性休克。张卫仙主观上有故意杀人的动机,其行为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主客观要件。

  法院认为,张卫仙漠视生命,故意非法剥夺所生男婴生存的权利,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但考虑到她涉世未深,因年轻无知未婚先孕,生产时又孤立无援,在产后虚弱的状态下,失去理智抛扔所生婴儿,可视为情节较轻。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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