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8日电 据新华网报道,浙江丽水文物行政部门18日对毁损丽水一国宝级石刻事件作出处罚:随意涂污石刻的《大旗英雄传》剧组被罚款2万元,该石刻所属仙都风景区管理处被罚款五千元。
据介绍,浙江丽水一国宝级摩崖石刻遭随意喷涂一事发生于2005年5月。当时,广东强视影业传媒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投资的《大旗英雄传》剧组到仙都风景区拍摄外景时,因嫌“铁城”摩崖石刻影响镜头效果,剧组就在该石刻上喷了一种特殊的涂料,盖住了两个大字。
景区工作人员马上指出这种做法不对,但剧组承诺拍好后负责清洗,并向景区管理处交了两千元押金,但拍完外景后,剧组没有清洗石刻上的涂料就撤走了。
剧组离开后,景区管理处联系剧组,得到的答复是:两千元押金作为清洗费用,让景区自己清洗。无奈,仙都景区组织工作人员对喷在“铁城”摩崖石刻上的涂料进行清洗,然而由于无法清洗干净,“铁城”看起来就像被损毁了一样。
8月14日,浙江省文物监察总队根据调查,认为摩崖石刻遭受损毁程度为“涂污”,剧组在文保单位拍摄,没有报批,属于违法行为。
丽水市缙云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18日下达文化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大旗英雄传》剧组未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铁城”进行拍摄、喷涂,属未经批准擅自拍摄、涂污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行为,依法对其处以罚款两万元。
另据了解,仙都风景区管理处未经报批,擅自对石刻进行修复,也被依法处以5000元的罚款。该管理处正副主任也被撤职。
仙都风景区摩崖石刻“铁城”高约6米,每字3平方米左右,是明代书法家郝敬为了表彰缙云官员李键(号铁城)的高风亮节特意在铁门峡谷内一块石壁上刻下的,为仙都五大摩崖石刻之一,2001年被列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保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