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特大事故查处偏轻偏松 是督查工作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按照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民生问题成为近年来中央施政重点,而社会反映强烈的安全生产、房地产调控与土地违法、环境保护三大领域自然就成为中央督察的重点。
安全生产督察:事故处理偏轻偏松是主要问题
从7月初起,由中央纪委等六部门组成的五个督察组开始对山西等10省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处理情况进行督察。据报道,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王德学率第五督查组在山西督促检查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在党纪、政纪责任追究方面,一些地方存在处理偏轻、偏松的情况;在行政处罚方面,尽管有客观因素增加了经济处罚的难度,有些处罚正在处理当中,但总体来看,经济处罚的实际收缴数额太少。山西省一直是重大事故的多发地。尽管山西铁腕整治小煤矿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从接连发生的爆炸事故来看,非法小煤窑未能得到有效遏制,相反已迅速发展并催生出一系列类似私制炸药、非法营运的利益链来。切实对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处理重视起来,加大问责、处罚力度,才是从源头上治理目前存在于安全生产领域问题的根本所在。
土地督察:各省开始调查、督办大案
目前,建设部、发改委、监察部等10部委正在对各地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情况开展联合检查。此前的6月1日,国土资源部紧急召开全国土地执法工作会议,要求省级主管部门在今年6月份公开、依法、严肃查处3起以上严重土地违法案件,年底前要达到8起以上;6月15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据悉,继土地督察制度之后,国土资源部还将相继出台政策对土地市场的规范进行源头治理。7月25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重点部署进一步加强土地调控工作。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的作用,强化对地方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严肃惩处土地违法行为。在地方,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于7月11日发出《关于严肃查处和重点督办土地违法案件的通知》,通报了湖南省近期发生的14起土地违法案件,其中5起土地违法案将直接查处,9起由省国土资源厅和省监察厅重点督办。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也于6月22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开曝光11起土地违法案件。
环保督察:四大案件等待结果
在掀起“环评风暴”的同时,国家环保总局近年来进一步加大了对环保大案的督办力度。今年2月27日,国家环保总局和监察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05年第一批挂牌督办的9起环境案件和第二批挂牌督办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有关情况的查处结果,并同时公布了2006年两部门联合督办的4起案件,即:山西省忻州市所辖区县出台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土政策、土规定”问题,贵州、湖南、重庆三省(市)交界地区的锰污染问题,甘肃省榆中县百美纸业环境污染问题,黑龙江省海林市雪原酒业公司等企业违法排污问题。此前的2月20日,监察部和环保总局联合发布了《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这是我国首部关于环保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方面的专门规章,首次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企业的各类环保违反行为和量纪标准做出了规定。随着区域环保督察机构的逐步到位,中央对地方环保执法的监督力度大大加强,将有力促进环保执法由“软”变“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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