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福建漳州市政府的一条规定引人注目。该市下发文件,规定纳税达到30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家子女,中考可加20分。此举引发了一场关于政府权力和教育公平的争议。
支持者认为,这项措施繁荣了地方经济,出发点是好的。有数据为证——今年上半年,漳州民间投资增长26.3%,拉动城镇投资增长10.8个百分点。其中私营个体投资增幅高达72.9%,创下历史新高。
反对者认为,“加分令”把财富作为入学标准之一,是典型的“劫贫济富”,不仅有违教育公平,也加剧了“马太效应”。
据报道,“加分令”披露以来,漳州市政府和市教育局面临很大的压力。压力之下,恐怕更多的是委屈和尴尬:以几个入学名额,换取一方繁荣,如此“善举”为何未能得到百姓理解?
这种尴尬凸显的,其实是地方政府行政角色的错位。我国各级政府承担着引领经济发展和促进社会保障的双重责任。由于经济建设的成效更加直观,也由于经济发展对社会保障的财力支撑,一些政府在具体的行政过程中往往会自觉不自觉地错了位。在“加分令”事件中,政府用教育的公共资源“补贴”本应由市场调节的经济事宜,实质上,是一种资源和权力的错配。
类似的角色错位和手段错配并不鲜见。以经济手段来维护社会公平,用公共资源来促进经济发展,结果是市场的权力化和公共事务的市场化。这就好比把左手伸进右兜,怎么看怎么别扭。
这种错配,对经济效率和社会公平都是一种伤害。在漳州市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除了加分之外,还有一项优惠:“允许其两部公务用车两年内在市辖收费站免费通行”。市政府的解释是,这是给予民营企业家以政府官员同样的尊重。由此可以推知,当地的政府官员在公路收费等经济活动中也享有诸多“优惠”。民企可以要求尊重,那么外企、国企是不是也可以有同样的权利?
经济学常识告诉我们,一个充满特权的市场是不可能充分实现效率的。发展民营经济,最重要的是创造平等的竞争环境。政府应该在市场准入、企业维权等方面做文章,而不是通过占用公共资源来实现所谓“尊重”。同样,“加分令”以纳税额度为标准,为“用钱买分”打下伏笔,最终也会扭曲考试的公平性。
人们之所以对教育公平看得如此之重,更重要的原因在于,教育公平是保证整个社会利益调整在和谐、公正与理性中进行的底线之一。如果连教育也唯利是图,渐渐断了贫寒学子的向上之念,不但会让社会失去了创造活力,也容易影响社会稳定。
据说,“加分令”的制定,最后拍板的是政府官员。这也说明在制定政策时,还是“长官意志”主导。对于考试加分之类关涉民生的事,是否应该多听听民意,多走走程序?政府把左手插进右兜,归根结底恐怕还是头脑中少了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的弦。
(来源;人民日报人民时评;田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