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八月五日电 金边消息:柬埔寨一名感染艾滋病的男子,因拒用安全套强行与妻子行房而被法院判处十年监禁,成为柬埔寨自二○○三年艾滋病法令生效以来,第一个在这项法令下被判刑的人。
柬埔寨法院的官员四日说,被告米斯麦(四十岁)是一名水手,他明知自己证实感染了艾滋病,却拒用安全套强行与妻子行房,结果遭妻子告发。警方于去年一月将他逮捕。
检察官撒拉思在法庭上指出,米斯麦因妻子拒绝和他行房,就对她拳打脚踢,幷且强暴她。“他这种行为实在叫人难以容忍”。
根据二○○三年生效的法令,任何人将艾滋病传给他人,或者企图传给他人,可判坐牢十年到十五年。
在东南亚国家,米斯麦也是在这项法令下被判刑的第一人。
一九九八年,柬埔寨的艾滋病患者就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三点三,其后当局展开公衆教育计划,要人们使用安全套,使得病患人数降到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一点九。不过,柬埔寨感染艾滋病的人数,在亚太地区还是属于极为严重的。根据全国艾滋病控制局的数据,艾滋病导致至少七万个柬埔寨孩童成了孤儿。
过去,使用安全套的教育计划主要是针对卖淫活动,现在也推广到家庭里,以免夫妻相互感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