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横行乡里的“土霸王”被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0年(合并执行20年)后,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时,竟减判为3年,并于宣判的当日释放。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调查这个离奇判决,牵出了一桩部分法官收受巨额贿赂的“案中案”。
-“土霸王”威胁办案检察官
1984年至2001年周腊成在泽州县巴公二村任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逐步蜕变为横行乡里的“土霸王”。根据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周腊成犯有偷税罪、职务侵占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行贿罪等7项罪名33起犯罪事实。这些犯罪事实在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调查组赴当地调查后都得到确认。1986年就在晋城市检察院对周腊成进行调查时,因检察官进村后不接受他的宴请,周腊成竟一巴掌将其帽子打飞。
-法官伪造证据减轻犯人罪行
离奇的是,山西省高院于2004年6月24日作出的二审判决,竟将周腊成的罪行陡减为4宗6起犯罪事实,周腊成的刑期自2001年6月25日至2004年6月24日,于判决当日便被释放。
2005年初,巴公二村百姓将此情况反映到山西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调查后发现,省高院部分法官在审理周腊成一案时,煞费心机地采取伪造证据等种种手段,抹掉或减轻了周腊成的罪行。
-庭长等人涉嫌收受巨额贿赂
山西省高法个别负责人和负责此案的法官以“集体受贿不是受贿”的奇怪逻辑否认二审法官认定的受贿罪。还不断有人以恐吓、说情、推托等方式阻挠调查。今年4月,山西省人大常委会请山西省检察院反贪局介入调查,很快查明负责再审的山西省高法审判监察庭庭长孟来贵、法官郭文明等人受贿。据调查,二审前,郭文明向周腊成提出,要抹掉偷税罚款,周腊成需拿来20万元作为回报。在孟来贵家中和办公室搜出巨额现金及财物,3处价值不菲的房产。
2006年4月3日,孟来贵、郭文明及孟来贵之妻被刑事拘留。10日,周腊成再次入狱。5月下旬,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孙进喜因与孟来贵分别收受巨额贿赂被刑拘。(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刘云伶 武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