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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巨大的音乐版权市场,文化部门和版权部门进行竞速比赛,都试图在曲库建设和版权费收取上“一统江湖”
一个简单的计算是,如果按照每个包房每天10块钱的标准来收取版权费,国内现有的11万家卡拉OK企业,每家仅以20个包房计算,每年的版权利润总额将不少于80亿。
对于这样大的一块市场,谁抢先谁就有主动权。
政府背景
事实上,早在2005年的夏天,梁钢和他的机构就已经开始着手这个平台的搭建了。当年12月,他们委托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采用的VOD(视频点播)系统发布招标公告。
根据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的资料显示,这个项目在当时对国内外的VOD研发公司颇具吸引力,中标的公司不仅可以从软件的开发中获利,还能承揽系统投入使用后的长期维护,有和中文发公司继续合作的可能,软件系统的开发公司同时还可以从曲库收入中分成。
“这个项目,当时吸引了多家VOD厂商,他们看重的是中文发公司背后的政府背景。”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梁行健介绍,梁钢当时与其沟通时也曾坦承,建立这样一个全国统一的KTV点唱曲库系统,不具有政府背景的公司是无法完成的。
KTV作为一项重要的娱乐行业,背景比较复杂,这样一个收费的点唱系统无疑会增加KTV商家的成本,由单个企业推行这样的统一系统必然会遇到很大阻力。作为该项目的招标负责人,梁行健向本刊介绍,当时有6家VOD厂商报名,最终由首都信息发展公司中标,承揽开发全国卡拉OK数字娱乐运营服务管理系统的工程。如果不出意外,以后全国推行的将是这套系统。
根据项目计划显示,方案最初定在深圳、上海和青岛三个城市试行。后来考虑到上海和深圳城市太大,试点具有较大的难度和风险,最终改成了青岛、郑州和武汉。
与此同时,梁钢称,在向文化部申请建设“全国卡拉OK数字娱乐运营服务管理系统”的时候,也曾遭到了文化部一些相关领导的质疑,后者当时提出两点建议:不许搞垄断;不许搞强制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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