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6日电 据中国公安部消息,中国公安部督察委员会2006年度第二次全体会议25日在北京召开。公安部纪委书记、督察长祝春林主持会议并发表讲话。他强调,督察工作要坚持服从服务于公安工作全局,不断拓展督察领域,强化执法监督,保障执法为民,推动工作落实;要坚持尊重实践和基层首创,不断总结、推广经验,不断创新方法。
祝春林指出,十六大以来,在新一届公安部党委坚强有力的领导下,经过各级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公安监督和反腐倡廉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初步形成了具有新时期公安特点的监督和反腐倡廉工作思路。今年上半年,全国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狠抓“三基”工程建设专项督察、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督导检查、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督察调研等几项重点工作,着力提高督察效能和质量,态势良好、亮点突出、成效明显,应给予充分肯定。
祝春林强调,要坚持不断抓创新,不断完善督察工作机制。必须看到,没有创新,公安监督就难以融入决策、执行的全过程,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工作格局;没有创新,督察工作就深入不到执法活动的关键环节和部位,督察触角就延伸不到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各个层面,督察监督的针对性、时效性、权威性就会大打折扣。
祝春林对公安部督察委员会委员们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他指出,一要看到督察工作在抓落实方面的优势。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全局而言,要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工作格局;对每个警种、每个部门而言,也要形成这样一种格局,各位委员对在本警种、本部门形成这样的工作格局责无旁贷。二是要在抓落实的工作中想到督察、使用督察,交任务,压担子。“三基”工程建设是当前全国公安机关的中心工作,此外,还有打黑除恶、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等专项行动和重点工作,这些工作直接涉及到各位委员所负责的警种和部门,而且都有一个督察抓落实的问题。委员们应在日常工作中重视督察,把督察监督溶入决策、执行的全过程,溶入到执法管理和队伍建设的各个环节,发挥督察作用,抓好工作落实。三是要多为做好督察工作出主意、想办法,致力于形成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