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 科 教| 时 尚|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 片|图 片 库|图 片 网|华文教育|视 频|供 稿|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科教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非沪高校毕业生就业进沪自主创业或拥专利者占先

2006年06月25日 14:29

  中新网6月25日电 据新闻晨报报道,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24日公布了《2006年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进沪评分办法》。2006年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进沪评分办法基本与去年相同,但今年非沪毕业生必须与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才有资格申请本市户籍。

  申请学生的进沪就业具体的评分标准分数主要由基本要素分、导向要素分和附加要素分三部分组成。根据规定,标准分为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户籍的基本资格分。申请毕业生各项要素累积分值高于标准分的,可办理上海市户籍;低于标准分的,办理人才引进《上海市居住证》。

  高学历、外语水平以及毕业学校都在评分中占有重要地位。而申请毕业生如果被本市各级和中央驻沪党政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及到本市远郊地区中小学任教、到本市远郊地区医疗机构任医务人员、被本市承担科教兴市重大项目录用的都可以增加0-20分不等的分数。毕业生如果自主创办企业,将获得高分,而拥有或已申请发明专利,也将在评分上占优势。

  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根据市政府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调控要求确定最后的标准分,并对外公布。(董川峰)

 
编辑:秦欣】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打印稿件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