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2日电 据美国《星岛日报》报道,纽约汇丰银行状告华妇谭有金信用卡消费欠了他们15000元。但20日谭有金举着纽约民事法庭的诉状﹐大呼冤枉。她坚称没有花过这笔钱,疑是被人盗用身份。
谭有金称﹐她上个月20日左右去汇丰银行存钱﹐被职员告知其信用卡帐户被冻结﹐原因是她欠下银行15000元的债务。更祸不单行的是﹐银行已经将此事作为民事案件﹐送至纽约民事法庭﹐等待她上庭。
谭有金顿觉当头一棒﹐不知如何是好。她坚称近期没有使用信用卡﹐并要求银行出示详细银行帐单。银行拒绝了她的要求并建议她先咨询汇丰的律师。
按照银行推荐的电话﹐谭有金找到一名律师。该律师向她出示了法庭传票和银行的书面通知。法庭传票上写﹐谭有金欠汇丰银行7662.46元﹐加上利息和赔款﹐总计15000元。而汇丰银行的两份书面通知上﹐表明汇丰银行5月17日正式控告谭有金﹐要求其偿还15000元。在还清债务之前﹐谭的帐户被冻结。
谭有金说自己拥有这张信用卡近两年﹐从来都按时还款。而且很久没有刷卡了﹐绝对不可能欠钱﹐也没有丢失钱包或借信用卡给别人用。在法庭的传票上﹐谭有金的名字被拼错﹐所以她认为是被人盗用了身份。她说﹐早已在两年前搬离银行帐户上的地址﹐目前只用那个地址来收信。
十几年前来美的谭有金独自一人﹐在餐馆打工赚钱不易﹐她从来不乱用信用卡。自己的钱被人盗用﹐已经让谭有金很心痛。加上被人冤枉告上法庭﹐自己不懂英文和法律﹐不知如何是好﹐谭有金越说越伤心﹐忍不住流下泪水。她哭诉﹐自己英文不好﹐那个收信地址没有小心保管﹐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被人盗用的。
约翰林律师表示﹐此案比较复杂﹐如果受害人一口咬定自己冤枉﹐就应该出庭﹐向法官表明自己的清白。但是﹐在上庭之前﹐受害人需要拿到银行出示的详细信用消费记录﹐如果是冒用消费﹐应该可以从签名笔迹上查到破绽。如果银行拒绝﹐受害人只能在法庭﹐要求法官指示银行出具。总之﹐既然传票已到﹐受害人现在唯一可做的就是上庭。 (记者赵丹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