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播室主持人方静: 您好观众朋友,欢迎收看《焦点访谈》。
普通百姓突然被告上法庭,因为天上掉下来一处房产,但同时也掉下来一大笔债务。本来以为这是开发商在做手脚,可谁曾想到却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最近,在西安市就发生了这么一件怪事。来看记者在西安市的调查。
解说:高西勇是西安市的一位普通市民。今年6月初,高西勇夫妇分别收到了由西安市碑林区法院寄来的《执行通知书》。通知书上说,高西勇夫妇拖欠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市朱雀大街支行388919.41元,必须立即偿还。
高西勇西安市市民:我头一下子晕了,咱们也是工薪阶层啊,怎么突然能欠人家这么多钱?而且还不知道是欠工商银行,咱们干什么事情贷上银行的钱。
解说:银行向法院提供的资料显示,高西勇于2000年购买了位于西安市莲湖区的东方大厦B楼10层的一套房子。当时标价71万,首付了20多万,向银行贷款了51万,现在还欠38万。从2004年开始,高西勇就一直没有偿还房贷。
高西勇:没有去拿着这个传票,看了这个卷,我还不知道我在从2000年以来,我还有一套豪宅。
解说: 没买过房,却欠了银行一大笔钱,那是不是银行方面搞错了呢?申请执行的是工商银行西安市朱雀大街支行。记者在这里见到了高西勇的个人房屋贷款的全套档案资料。这些资料非常齐全,不仅有高西勇夫妇的《购房合同》的原件、首付款收据复印件,还有高西勇夫妇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证明,甚至连他们的结婚证复印件都有。朱雀大街支行行长张伟向记者介绍,这次他们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共是31户,高西勇只是其中一户。
张伟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市朱雀大街支行行长:现在是31户,本金是1228万,利息的话有140多万。这样本息合计大概就是说1340多万吧。
解说:贷款资料非常齐全,为什么当事人就是不承认买房的事实呢?记者决定到法院去了解情况。
王冶强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收到案子之后,我们按照正常的程序就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在到庭的六七个人之中,其中有三户就向我们法院反映,他们好像不知道这么一个贷款的情况,也不知道这个,也没有买这么一套房子。另外的那几户的话,他们过来就说这个房子应该是公司的,就是他们东光房地产开发公司,等于是公司的房,公司也承诺愿意给银行来还这个钱。他们口头这样说。
记者:也就是说所有来的人都不承认房子是自己的。
王冶强:对,对。
刘庆生记者:我的身后是西安市的西门古城楼,东光大厦就在西门古城楼的西面。这栋大厦建成于1998年,一到三层是大型商铺,三层以上是写字楼。根据银行的资料显示,所有的贷款房屋都在这栋写字楼里。那么包括高西勇在内的31户所谓的贷款人,到底有没有购买这些房屋呢?
解说:东光大厦是由西安东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开发的。记者在这里找到了这家公司的财务经理韩梅。
记者:我们想了解一下,在2000年的时候,有没有一个叫高西勇的顾客在你们东光大厦购买过房子?
韩梅西安东光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没有。
记者:没有买房子?
韩梅:没有。
记者:那么现在被法院起诉的这31户,有没有任何一户在你们这儿买过呢?
韩梅:也没有。
记者:都没买过?
韩梅:都没买过。
解说:韩梅承认,这31户的确没有在东光大厦买房。这些贷款都是他们公司伪造这些人的个人资料从银行套取的,一共1800多万。用伪造的资料套取银行贷款,显然是一种骗贷行为。但是谈到骗贷,韩梅却显得另有苦衷。
韩梅:这个房贷因为比较复杂。在当时2000年的时候,我们公司给市工行承建家属院,因为当时他们缺少工程资金,他们提议就是让我们拿我们的房产做抵押,然后就说是做个人贷款按揭。
记者:就是贷出一笔钱来,用在他们市工行的家属院上?
韩梅:对,对,市工行家属院上了。
解说:按照韩梅的说法,几年前东光公司承建工商银行西安市分行的宿舍楼,由于资金不到位,银行便建议开发商伪造资料骗取贷款。这种说法令人吃惊。对于骗取贷款的过程,韩梅是这样描述的。
韩梅:当时提议是银行提出来的。银行提出来以后,就说是我们一共找了35户。我们找了十几户,是我们单位的职工,还有银行找了十几户。下来一共30多户。30多户完了以后,按银行的要求,就是必须要购房合同、首付款手续,剩下的就说是银行所准备的,它该准备的准备。再一个,有的里面缺点东西,我们还按银行的要求给它配合提供就完了。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