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个别媒体记者在网上发布文章,对我市房地产发展特别是房价问题作了一些分析评论。文章认为,呼市“有形之手”推动房价猛涨的原因:一是政府管理土地;二是二级土地实行“招、拍、挂”;三是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四是住房结构不合理等。借这个机会,我对此作一些说明,不妥之处请批评。
一、我市成立市土地收储中心,严格控制土地一级市场,是完全符合《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精神的。《决定》指出,我国“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决定》第二十一条明确“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权力和利益在地方,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的责任在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根据这一精神,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加强了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控制,于2004年12月正式成立呼和浩特市土地收储中心,建立起“一级土地政府垄断、二级土地实行招拍挂”的土地管理机制,从而使城市建设用地实现 “一个渠道进、一个漏斗出”的土地储备流转机制,解决了过去土地市场存在的多头审批、多头供地的问题,保证了土地市场的良性运行。
二、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是完全符合《决定》要求的。《决定》第十七条规定:“推进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严格控制划拨用地范围,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要逐步实行有偿使用。运用价格机制抑制多占、滥占和浪费土地。除按现行规定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用地外,工业用地也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按照这一要求,从2005年开始,我市所有经营性土地出让,一律严格执行“招、拍、挂”程序,由收储中心审核初步成本后,报市政府联席会议批准并确定招拍价格,公开上交易平台出让,坚决禁止建设单位与存量土地使用者私自交易。截至目前,共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63宗、8826亩,保证了土地市场的公开、公正、公平,群众、投资商、政府都比较满意。
三、政府控制土地一级市场、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也是完全符合中纪委关于治理商业贿赂有关规定的。通过政府控制一级土地市场,加大对土地出让的监控力度,有效地防止和杜绝了土地出让中的商业贿赂等腐败现象,堵塞了可能出现的漏洞,保障了经济发展,同时也保护了干部,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四、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是经济快速增长的必然结果。“十五”期间,我市经济增速达到近30%,在全国27个省会城市中位居第一,GDP由2001年的211.2 亿元增长到2005年的700.4亿元,相应地城市居民人均收入从6182元增长到12500元。与此同时,周边盟市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也同步快速增长。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使消费结构进一步升级,不仅呼市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的需求旺盛,而且周边地区的一些人也纷纷到呼市购房,从而促进了呼市房地产的快速发展。这是符合经济发展一般规律的。
五、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是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必然结果。“十五”以来,我市进入了工业化、城市化加速推进时期。2004年,全市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43%,并且以每年8万-10万人的速度快速增长,预计到2010年,城镇人口将占到总人口的70%,城镇人口将达到近200万。伴随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人口的快速聚集,城市空间不断拓展,必然拉动房地产市场也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期。这也是符合经济发展一般规律的。
六、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是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的需要。由于历史原因,呼市城市发展起步晚,旧城区改造相对滞后。旧城区主要集中在玉泉区和回民区,两区人口占市区总人口的37.3%,这里绝大部分居民的居住条件极差,不少居民区连自来水都没有,而且弱势群体比较多,每户20平方米以下的简陋住房占多数。同时,二环路以内还有25个“城中村”亟需改造,涉及20多万无地农民。旧城区和城中村已经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重要因素。这种情况,在全国27个省会城市中是少有的,在全区各盟市中也是少有的,与首府的地位和形象极不相称。改变这种现状,最现实的办法就是通过采取综合措施,改善人居环境,创造就业机会,带动经济社会发展,从而创造首府良好的发展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增强发展能力。但在改造过程中,我们始终注意考虑群众的实际困难,专门出台了供地、补偿、就业、社保等相关优惠政策,真正解决了一些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城中村”改造的这部分人口并没有冲击城市正常住房,我们对每个“城中村”都实行了集中建设新村的办法进行了整体安置。
七、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是迎接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的需要。迎接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是自治区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大庆的主要庆典活动在我市举行,城市建设是重中之重,中央和自治区都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吴邦国委员长、曾庆红副主席、黄菊副总理在自治区视察期间都对迎庆工作作了重要指示。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我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抓好产业发展、城市建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工作,使首府真正首起来,以优异成绩迎接自治区60周年大庆,并对城市建设提出了“三年一小变、五年一中变、七年一大变”的具体要求。因此,我们确定并实施了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美化、绿化、净化、功能性场馆、精品住宅小区、经济适用住房、新农村建设在内的迎庆重点项目,努力塑造城市新形象,使之成为充分展示我国最早成立的少数民族自治区60年改革发展成就的第一窗口。
八、我市重视对房地产发展的引导和调控,推动其健康有序发展。一是适度控制房地产投资额度。今明两年城市建设总投资460亿元,其中房地产投资110亿元,不到四分之一,绝大部分资金投入到基础建设和功能性建设,而且460亿元的投入是分批进行的。二是注重普通住房、经济适用房的规划建设。从2004年到今年上半年,上述两项累计完成投资44亿元,其中经济适用住房22亿元,占投资总额的50%;竣工总面积261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房142万平方米,占54.4%。目前在建的经济适用住房重点项目有“草原明珠”小区(26万平方米)、“河西航苑”(13.5万平方米)、“温馨花园”(23.8万平方米)、府兴营和麻花板新村等。三是注重户型结构调整。2004—2005年,我市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销售面积152.8万平方米,其中12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户型占到80%。
九、我市房地产市场不存在“泡沫”。一是主动性住房需求增大,2004年我市城镇人均住房面积为23.6平方米,2005年达到24.8平方米,但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17平方米。以现有城镇人口每人每年增加1平方米住房的保守估算,每年就需要新增约169万平方米的住房。二是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外来人口不断增加,住房市场需求量大,同时商业地产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三是目前我市房价增速较高,是与过去房价基数低有直接关系的,但房价绝对值同全国大中城市相比,仍处于末位水平。2004年,我市商品房均价为1960元,2005年为2400元,在全国37个大中城市中排第35位。四是我市房价指数正在逐月回落。2005年底,房价指数为14.8%,今年1—5月份为11.2%,比2005年底回落3.6个百分点,房价大幅增长的势头开始得到有效控制。
十、合理利用土地收益,促进房地产降低成本、加强城市功能性建设。去年以来,市政府为控制房价过快增长,将土地合理收益的一部分,以减免费的形式给予一定优惠,降低房地产开发成本。与此同时,拿出土地收益投入到城市功能性建设项目中,如飞机场、体育场、旧城区改造、热力、公交基础设施等公共事业建设。
十一、目前我市商品住房开发定位是符合实际的。现在呼市的大部分住宅是计划经济时期所建设的职工宿舍、家属院和机关后勤管理用房,主要特点是环境差、户型小、质量低、功能差。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相当一部分家庭要求改善住房条件,提高生活质量。因此,我们注意到了适当建设一些中高档功能性小区,一方面满足中等收入以上家庭的需求,另一方面也腾出旧住房变为二手房,提供给低收入人群,并没有盲目开发高档豪华别墅。
十二、“国六条”出台以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贯彻落实。积极做好房地产市场的引导和调控工作,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控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努力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一是制定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开发总体规划,包括普通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设规划。规划结合首府城市建设实际,完全按照国务院关于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所提出的要求执行,从6月5日起,暂停发放《规划许可证》和《建筑施工许可证》等。二是在政府和房产部门的统一掌控下,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对经济适用住房严格按照标准审价。今年必保完成1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和2.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建设任务。三是继续严格控制土地,加强对一级土地市场的掌控,同时挖掘闲置土地的潜力, 9月底前将完成对闲置土地的调查清理工作。四是进一步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开发和定价,保证质量、控制利润、落实政策、稳定价格,加大监管力度,严禁违规购买、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五是依法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强化商品房预售管理,建立以楼盘表为核心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逐步完善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备案与推行网上售房,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稳定市场心理预期,促进市场理性发展。六是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管理。依法严格查处违规销售行为,对虚构买卖合同、囤积房源、发布虚假广告、提供不实价格信息、哄抬房价、诱骗消费者争购等行为,继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总之,目前我市的房地产市场总体上是健康有序的,虽然去年房价涨幅较高,但实际房价仍处于37个大城市的末位,并不存在泡沫。我们相信,通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完全可以引导和调控好房地产市场,为促进首府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