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7日电 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在最新一期的《求是》杂志撰文,他指出,推进中国环保工作的历史性转变,必须摈弃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做法,坚持走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的路子。
在今年4月召开的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温家宝总理强调,做好新形势下的环保工作,关键是要加快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手段,在保护环境中求发展。二是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做到不欠新账,多还旧账,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三是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自觉遵循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周生贤在文章中就此分析说,这三个转变是方向性、战略性、历史性的转变,是中国环境保护发展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三个转变内涵丰富,寓意深刻。
第一个转变强调,搞建设的指导思想要发生重大转变,要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这是温家宝总理继2002年第五次全国环保会议上提出要把环境保护工作摆到同发展生产力同等重要的位置之后,对环境保护重要地位的进一步阐述。实现“并重”的途径,并不是把两者割裂开来,而是要更加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手段,在保护环境中求发展。这正是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的核心内容。
第二个转变强调,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要同步。在第二次全国环保会议上,国家制定了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指导方针,对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避免环境质量急剧恶化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在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的思想影响下,在以环境换取经济增长为主的时期,实现“同步”是难以做到的,必然出现“老账未还、又欠新账”的局面,难以从根本上摆脱“先污染后治理”的状况。只有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的路子,“同步”这个美好的愿望才能转化为现实,环保工作才能改变消极被动的事后补救状况,形成积极主动的事前预防格局。
第三个转变强调,运用综合手段解决环境问题。由于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环保工作一直难以得到全社会的充分理解和广泛支持,从客观上也容易导致更多地采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只有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并重”,环境保护真正成为优化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环保工作才能得到各方面的积极呼应,才有条件更多地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同时,更要看到,第三个转变对环保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那就是自觉遵循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全面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周生贤在文章中总结说,从三个转变的关系来看,第一个转变既是核心又是途径,第二个转变既是目标又是模式,第三个转变既是手段又是基础。三个转变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