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六月十六日电(记者 俞岚)来自中国商务部新闻办公室的消息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今天发布二00六年第四十三号公告,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磺胺甲噁唑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这是中国首例针对医药产品开启的反倾销调查。
此次反倾销调查涉及的磺胺甲噁唑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二九三五00三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将从即日起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磺胺甲噁唑的倾销、倾销幅度及其对中国国内产业的损害、损害程度进行调查。
据介绍,本反倾销调查通常情况下在一年之内结束,即于二00七年六月十六日之前结束,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二00七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