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6日电 据《北京晨报》报道,地方配套政策的全面跟进,似乎没有如人们预期的那样迅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九部委意见”落地至今,京城楼市在政策层面上仍然留有不少悬念。
目前最被关注的三个悬疑,一是在住房供应结构上,按照“九部委意见”,90平方米以下户型必须超过开发建设总量的70%,但这个总量针对的是地区还是项目,至今不得而知;二是在房贷首付20%的适用人群上,要求是“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但如何准确界定住房是否为自住,还需探讨;三是别墅供地早已下了禁令,但官方至今没有发文正式定义别墅,禁令因此面临实操难题。
悬疑一:“90平方米以下占70%”——针对的是地区还是项目?
●背景:“九部委意见”第二条指出,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分析:政策出台后反响强烈。在“90平方米”和“70%”两个数字上争议最大。首先被提出的是,“套型建筑面积提法较为陌生,90平方米到底是多大?”其次是“90平方米以下占开发总量的70%,这个总量针对的是地区还是项目?”事实上,这项政策出台后,不少人认为90平方米指的就是建筑面积,而70%的规定针对的是项目,即要求每个项目中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都要达到开发面积的70%。
两天前疑问终于有了答案。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司长沈建忠指出,“套型建筑面积和建筑面积大约相差10到15平方米。90平方米的套型建筑面积约等于100到105平方米的建筑面积。70%的比例是地区总量概念,即各地区90平方米的中小户型在开发建设面积总量上必须达到70%。”
但就在疑问解开同时,沈建忠提道,“具体到各个楼盘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占多少,要看各地区的实施细则。”这句话相当于布下了一个新的疑问——北京将执行怎样的规定?业内人士指出,“关于比例问题,早期显然倾向于针对每个项目。现在提出按地区总量来控制,一是难以实际操作,二是调控力度小了不少。”
据了解,在解释“90平方米”和“70%”之前,建设部曾专门针对这项政策召开联席会议。而北京市建委也组织在京的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座谈,针对下一步的实施细则征求建议。“90平方米和70%是这次会议上讨论的焦点。”一位与会人员说,“开发商一致认为,北京的户型面积和结构不能‘一刀切’,应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细则。”
●预测:“从目前的迹象看,开发商的反应显然已经对政策进展产生了影响。”业内预测,“北京下一步出台配套细则,涉及比例问题时肯定不会针对单个项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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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指数研究院华东分院副院长陈晟表示,与其花大量时间争论套型建筑面积的合理性,不如扎实地理解政策,认清房地产深层次结构调整的核心内容。并在这一调整中找准自己的定位。
“无论是套型、套内还是套外,讨论90平方米这个数字最终对建筑面积的影响已经意义不大。即便最后建筑面积比90平方米多了,但未来结构性的变化仍然不可能改变。”陈晟称。而在目前小户型房源确实紧缺的大市场背景下,小房型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得到大发展将是不争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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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3日举行的“2006年房地产市场形势和调控政策报告会上”,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司长沈建忠表示,“90平方米的中小户型占70%的比例要求,是中央要求各地区90平方米的中小户型在开发建设面积总量上必须达到70%要求,具体到哪个楼盘中小户型的比例问题,则要看地方的实施细则。”
他同时透露,建设部房地产业司、规划司等相关部门已经在拟定90平方米中小户型的实施细则,将会尽快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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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九部委《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雷霆出击,针对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15条具体措施,其中“自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这一条能够严格执行吗?对北京、上海、广州这些大城市能够松动吗?在各地具体贯彻方案没有明朗前,这引起了不少人的猜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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