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确实买了郑州新园的经济适用房。”昨日,郑州市房管局政策研究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而郑州市电视台、市广电局、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市人民法院等单位,都购买了此类经济适用房。
据记者了解,郑州市政府当初批准建设郑州新园,是为了给部分行政机关搬迁配套。然而当地学者认为,政府此举有不当使用行政权力之嫌。
《大河报》日前报道,郑州一个拥有40%绿化面积的小区,最小户型93平方米,大的是150平方米以上的复式住宅。该小区被定位为“经济适用房”,均价1580元。但小区388套住房中,有126套被郑州某市直机关“团购”,另有130多套被一家外地企业异地认购。该小区正属于郑州新园的一部分。
上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市直机关购买经济适用房“有一个背景”——“2002年,郑东新区刚刚酝酿的时候,还是一片田野。郑州市政府曾下发一个《会议纪要》,规定凡是准备将办公区迁往郑东新区、并且办公楼已经在新区建设中的市直机关,其工作人员可以在拥有一套房改房的基础上,再在郑东新区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
“市直机关的工作人员2003年交款,郑州新园在2004年动工,现在房管局的办公大楼也要建成了。”这位工作人员称,郑州市政府曾在郑东新区规划出3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郑州新园只是其中一部分。
“当时的经济适用房价格和商品房相差无几,差价最多每平方米300元。”该工作人员说,因此这批经济适用房并没有太大市场。
据郑州市房地产协会统计,2003年郑州市商品房均价为1800~2200元。也许正因为此,外界并未在意这些政府部门自己为自己开发的“豪华版”经济适用房。但此后两年内,受土地紧张、原材料价格上涨、需求猛增等大环境影响,郑州房价开始一路飙升。如今在郑州新园周围,类似户型和面积的商品房,每平方米售价达3700~4000元,而前者依然以每平方米1580元的政府指导价(均价)销售。
“30万平方米啊!政府定位的经济适用房,其占地就应该是无偿划拨性质。这还是没有跳出福利分房的窠臼,背离了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初衷。我们是该考虑到市场变化的因素,但政府这一行为,仍然摆脱不了沉重的道德压力。”河南省社科院一位学者这样评说。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石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