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5日电 两艘被扣留在澳大利亚达尔文港并遭火烧毁的中国渔船船主赵德远,14日向澳洲《星岛日报》申述事件经过并接受采访,指责澳洲政府无视国际海洋公约,无理监禁两名船长,对此事备感气愤的他,表示一定要追究到底。
被拘留的两艘渔拖为辽宁大连梦远渔业有限公司的姊妹渔拖“德远渔001号”和“德远渔002号”,今年3月22日在澳洲北部海域前往补给船加油途中,被澳海军巡逻艇开枪警告,强行押往达尔文港。25名船员被押往南澳巴斯特(BAXTER)黑民羁留中心,两名船长则被落案起诉,控罪是拒捕,及在澳洲捕鱼区内没有适当将渔网收拾起来,目前关押在达尔文一个监狱。
就拒捕一事,赵德远称,事发当日两艘船由东往西航行,受到澳洲海军追截时,因船上人员不懂英语,而且澳船从后追截,国旗在船尾,船员不知是海军,所以没有即时停下来。 加上风向西南,使得以正常速度航行的船只视觉上行驶速度较快。赵称,根据有关公约,12至200海浬属经济专属区,允许外国船只航行和勘探,但不许捕鱼,而当时两艘船正好进入该区。 他表示,他和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来鹤副厅长都看过有关照片,认为渔网并非在捕鱼状态,只是晾了起来,中国许多渔船都使用这种晾晒方式,这只是文化差异问题,船只本身没有非法捕鱼。 他强调,船上所有渔获都在印尼捕捉,不是澳洲。
赵德远的胡姓律师也陪同接受了采访。胡律师指出,对于两艘渔拖被烧,澳洲渔业管理局(AFMA) 的态度非常敷衍。 另外,有关部门在司法过程中错漏百出,例如,提出被告6月1日前提出抗辩,但有关证据在前一天才送出,而且被告最后证实根本没有收到。
此案的开审日期目前已定在8月21日,胡称,控辩双方曾进行讨论,澳方称若船长认罪,可减轻惩罚至入狱一年,每人罚款5至6万,但赵坚称两名船长清白,不会认罪。 事发之后,中国政府有关方面已派出人员到澳交涉,中国大使馆也表示会密切关注此事。
据警方表示,渔拖上周三晚和周四晚被火烧两次,现已烧清光,怀疑是渔网起火。(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