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六月十三日电(记者 俞岚)记者从保监会获悉,保监会已核准了第二批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目前,保监会就交强险业务资格核准工作已全部完成。
据了解,此次核准的保险公司为十二家。至此,保监会共批复可以从事交强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达二十二家。
这十二家保险公司分别为: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此前,首批核准的公司名单中包括了中国人保、中国人寿等十家。
今年三月二十八日,国务院颁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条例》将于七月一日起实施。《条例》规定:“未经保监会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