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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第二次大规模“收地”收回二十五宗闲置土地

2006年06月10日 09:55

  中新社广州六月九日电(记者 陈建)广州再有二十五宗闲置土地被收回,这是继二00四年十二月广州首批处理二十七宗闲置土地后,展开的第二次大规模“收地”。六月八日,这三十二点一九公顷的闲置土地,在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官方网站上,被正式公示并公告处置方案。

  公示的处置方案表上显示,此次收回的闲置土地中,有不少是老城区寸土寸金的土地,其中白云区七宗,海珠区六宗,荔湾区、越秀区、东山区各三宗,天河区二宗,原芳村区一宗。其中有十三宗用地由政府无偿收回。

  据《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的规定,闲置土地被收回后,原用地单位仍需承担其原有的经济责任。已实施房屋拆迁尚未完成补偿安置的,由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责令原拆迁人在限期内偿付临迁费并补偿安置被拆迁人。未实施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土地由原土地使用权人使用。

  在收回的二十五宗闲置用地中,发展商的地块占十四块。其中最大的闲置地块,原用地单位就是广州市西关建设开发公司。该地块位于荔湾区上九路附近商住楼用地,占地六万多平方米。

  不少地产专家认为,此次广州收回闲置土地,是为响应“国六条”配套细则中有关闲置地块处理规定。韩世同表示,中心城区的回收住宅闲置地块位置一流,预料在不久的将来投入市场,这些土地不仅重新得到价值的利用,也盘活并增大了市中心住宅用地的储备。

 
编辑: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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