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 科 教| 时 尚|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 片|图 片 库|图 片 网|华文教育|视 频|供 稿|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港澳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港推新安排方便台居民访港旅游 可短期在港逗留

2006年06月10日 09:45

  中新社香港六月九日电 香港入境事务处今天公布,自六月十二日起实施对台湾居民来港旅游的新安排,持有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有效内地入出境签注的台湾居民,如符合一般入境规定,可以访客身份在香港逗留最多七天。

  根据现行安排,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在过境香港往返内地时,可获准在港逗留不超过七天;如欲来港旅游,须向入境事务处申请网上快证/入境许可证。

  在新安排下,有关台湾居民如持有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有效的内地入出境签注的台湾居民,并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除了过境香港往返内地,也可以访客身份在香港逗留不超过七天。

  入境处表示,新安排为居住在内地的台湾居民提供更大的方便,因为他们可凭台胞证来港经商或旅游,不一定需要遵从旧有途径,即透过台湾的特许航空公司申请网上快证/入境许可证。

  新安排也惠及在台湾及海外居住的台湾居民,让他们计划旅程时更具灵活性。(完)

 
编辑:秦欣】
:::相 关 报 道:::
·公安部:12日起台胞可持来往大陆通行证前往香港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打印稿件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