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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监总局局长:煤矿整顿关闭要坚持“四不”

2006年06月06日 14:17

  中新网6月6日电 据国家安监总局消息,6月5日,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在安全监管总局召开的全国视频会上说,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新井煤矿“5.18”水灾事故再次告诉我们:解决非法违法小煤矿问题,单靠善良愿望是不行的,必须坚决拿起法律这个武器,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李毅中说,对少数“黑心”矿主,绝不能心慈手软,必须依法从重从快予以严惩,任何心慈手软都是对人民的犯罪;对非法违法、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绝不能姑息迁就,必须依法加大整顿关闭力度。要切实加强对已关闭取缔小煤矿的监管,严防死灰复燃。

  下一步的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李毅中强调提出了“四不”:

  一是整顿关闭的意义不容怀疑。必须坚定信心,一抓到底,把关闭对象从非法和不具备安全条件,延伸到浪费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符合煤炭产业政策的小煤矿,延伸到结构调整,将整顿关闭攻坚战推向纵深。

  二是全国“三年解决小煤矿问题”的总体目标不能动摇。各省区必须按照整顿关闭、整合技改、管理强矿“三部曲”,制定三年工作规划,明确2008年上半年本省区小煤矿保留数量、今明两年的关井任务。必须在6月底之前,把今年的关井名单确定下来,组织实施。

  三是“3万吨”这个关闭矿井产量规模的底线不能后退。3万吨及其以下的小煤矿,都在关闭之列。高突矿井以及水害严重的矿井,要先期关闭。

  四是煤矿资源整合的原则不能改变,必须认真贯彻,规范运作,坚决防止以“资源整合”为名拖延和逃避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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