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6日电 今日出版的《经济参考报》援引一位国有商业银行房贷部人士5日的话表示,“我们正在草拟一个房贷操作的具体意见,马上就会转发下去。”对于坊间流传各银行持观望态度的消息,这位人士否认说:“九部委意见中对信贷政策的说法很明确,没什么好观望的。”
他认为,大多数银行还没出台操作细则的主要原因是九部委意见5月29日才公布,央行也是在5月31日才就细节问题表态,因此具体操作细则的出台有一个时间差。
依照九部委意见,自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但购买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
如何甄别自住房是各银行房贷操作细则的关键内容。建设银行人士表示,除央行建议的甄别方法外,对于6月1日以后签约的购房者,如果申请首付20%,建行要求申请人及配偶的单位提供证明材料,以此来证明是自住房。建行总行已将此意见向各分行传达。
据了解,农业银行在6月4日召开了分行长会议,部署执行此次宏观调控意见。农行的房贷部门正在制定操作意见,估计很快就会传达至各分行。
工商银行的操作细则估计要晚些时候才能出台。工行人士告诉记者,房贷操作细则由信贷管理部负责制定。目前工行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总行内部机构整合准备上市,而信贷管理部正在调整职能,因此细则出台会稍晚一些。
央行有关负责人此前曾表示,甄别自住房有两个途径:一是银行通过央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获取借款人的贷款信息,只要购房者以前曾贷款买房就可以查询到;另一个途径是通过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获取借款人的房屋交易、登记信息。
此外,银行也要求购房者如实填报购房用途,申请房贷成功后信息要进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如果假报,将影响其诚信记录。
不过,连央行也表示,这些措施只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对自住房的判断”。一位国有商业银行人士表示,自住房在甄别判断上操作性较差。一来,目前绝大多数地区的房地产主管部门与银行还未联网。二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里只能查到贷过款的购房信息,如果购房人采取全额付款方式购房之后,再申请按揭购买投资房,银行则无法获取相关信息,也就无法甄别。他认为,通过个人购房数量来判断房屋的具体用途虽不完全准确,但更具有操作性,比如对于购买两套以上的多套购房者一律执行30%以上的首付比例。
一些银行已开始按购房数量判断是否为自住房。据媒体报道,深圳发展银行的房贷细则就按照购房套数判断:对购买两套以上的多套购房者,即使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首付至少3成。(赵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