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国关注的齐二药假药案在有关部门的严查下,正一步步结案。从调查结果来看,事情本身并不复杂,但这次事件不断“爆”出的问题却让人深思:是什么造成了齐二药事件?痛定思痛我们又该汲取怎样的教训?
央视焦点访谈关于齐二药假药案的调查报道令人惊心:药品原辅料检验部门在该厂仅仅是个摆设,分析测定原辅料成分的设备红外图谱仪被束之高阁,工作人员只有初中文化,从未接受过任何的岗前培训。她们不做任何检验,却能按领导吩咐,在检验单上写下“符合规定”的字样。检验形同虚设,致使具有强烈毒性的工业溶剂“丙二醇”能堂而皇之地进入生产线,制成“毒药”送入市场,成为致人死命的杀手。
齐二药揭露的只是个案,更多人的疑问是:还有多少药企的检验设备、产品标准、管理制度只是摆设?还有多少身处药品生产重要岗位的人员对自己的职责一无所知?如果说企业惟利是图、工作人员缺少起码的社会责任感,那么肩负着维护人们生命安全重任的药品监管部门是怎么管的?尽责了吗?
按理,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世界通行的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从人员、设备、厂房、技术水平、质量规范、生产线状况等方方面面规定了药品生产的软硬件要求,是一道实实在在的门槛,通过了的企业才有资格生产药品。GMP也是一把尺子,监管部门可以随时用其把握企业生产是否合规。然而,齐二药这样一家有明显生产漏洞的企业竟然获得了当地药监部门颁发的GMP认证书。看来,GMP这道门槛在某些地方形同虚设,严格的监管法规制度也是一句空话。
药品监管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人员素质要求很高。然而,面对记者“有没有查看制药企业到进货企业实地考察的报告”的提问,齐齐哈尔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哑然无应。这种情况不独齐齐哈尔有。据了解,一些基层的药监工作人员,往往是在部门组建时从其他单位调入的,工作热情虽有,但监督执法水平和专业能力距离监管执法工作要求有很大差距。不仅对具体问题所涉及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语焉不详,甚至还有少数人插手和干预药品研制、生产、经营活动,根本无法客观公正执法。
齐二药的问题明显,当地的监管不力,这里有没有地方保护的干扰?我们不能贸然下结论。但地方保护干扰监管执法的问题确实存在。根源在于,有些地方片面认为加强监管就会影响地方经济发展,以致法制防线节节溃让、监管工作层层失守,查处难以进行,案件敷衍了事,大事情小处罚,小事情不处罚,犯罪分子愈发有恃无恐。
齐二药事件向全国几千家药企敲响了警钟,但更应是对各地药品监管部门的一种警醒。身负公共责任的政府部门必须切实肩负起监管职责,从药品审批、生产源头抓起,全面检查辖区内的GMP企业是否真正的合规企业,还有没有披着GMP合法外衣的药企在生产假药、不合格产品?切莫让攸关性命的药品安全监管形同虚设,别让齐二药的悲剧再次上演!
(来源:《人民日报》2006年6月5日“人民时评”,作者:丰之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