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5日电 据人民日报报道,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介绍说,近年来,在一些地方的开发和建设中,盗窃盗掘古遗址古墓葬,造成珍贵文化遗产毁损的情况时有发生。尤其值得警惕的是,近年的文物执法督察表明,“法人违法”在文物违法案件中占的比例越来越高。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董保华介绍说,去年,国家文物局组成4个督察组,对天津、河北、山西、辽宁、江苏、浙江、安徽、福建、陕西9省市的83个文博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检查和调研,结果发现,各地文物违法现象仍时有发生,少数文保单位甚至世界文化遗产遭到严重破坏或毁损。其中,山西省临汾市临汾民康制药厂住宅楼工程恶意破坏古城墙事件,陕西省西安市汉长安城遗址内出现大量违法建筑事件,福建省福州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崇妙保圣坚牢塔保护范围内违法建设事件,河北省滦平县将金山岭长城作为资产交企业经营违法行为4起严重违法案件,被列为国家文物局重点督办案件。
单霁翔指出,法人知法犯法,导致文物行政执法难度越来越大。相对于个体犯罪来说,“法人犯法”尤其是政府法人犯法的破坏性极强,在行政指令和商业利益的左右下,文物往往会遭到毁灭性的破坏,形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董保华表示,今年国家文物局要严厉打击破坏文化遗产的各类违法行为,特别是将文物作为或变相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的违法行为,重点追究因政策失误、玩忽职守,造成文化遗产破坏、被盗或流失的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刘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