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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

2006年06月01日 12:19

  中新网6月1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5月3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保险业改革发展问题,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

  会议认为,为了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是十分必要的。

  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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