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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实行"先受理缓审核" 解决二手房过户爆棚

2006年06月01日 10:11

    2006年5月31日,郑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大厅内挤满了进行二手房交易的市民。据了解,这些市民都想赶在新政策开始实施以前进行二手房交易,以避免新政策带来的税费上涨和政策阻碍。 中新社发 马健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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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6月1日电 据《京华时报》报道,31日,北京突击缴纳二手房税费的纳税人达到顶峰,在全市各区县地税局相关业务受理量暴增的情况下,当日北京市地税局紧急决定,凡是6月1日前地税部门已收取的纳税人填报表格,可在6月继续按原2年的相关政策进行办理。

  北京市地税局的有关人士解释,由于二手房交易量迅速飙升,突击缴纳二手房契税、营业税,以及办理减免税的人员骤增,预计地税部门5月31日无法办妥所有二手房税费缴纳或减免业务。为此地税部门紧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采取“先行受理、暂缓审核”的措施。5月31日,地税部门开始先收取纳税人填报的相关表格,再延期至6月份按原来2年的相关政策办理。此外,对于已收取的纳税人相关表格,税务部门不设办理截止期限,直到办完为止,以最大限度地保护纳税人利益。

  相关链接:减免营业税手续

  新政规定,今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此本市地税部门提醒纳税人,如果您想办理营业税减免,需要携带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市个人还需提供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军官需提供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境外自然人(含港澳台)需提供护照、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胞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不能到场的,还需提供公证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之后纳税人只要到税务机关,填写《个人销售已购住房营业税费申报、核定表(代开发票申请表)》后,即可立时办理减免税审批。

  地税部门同时表示,对于5年期限的界定,是以纳税人购房后契税完税凭证,或房产证中,靠前的一个时间为准,从而很好地保证了纳税人的权益。(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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