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 科 教| 时 尚|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 片|图 片 库|图 片 网|华文教育|视 频|供 稿|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国成立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 贾治邦担任总指挥

2006年05月31日 12:17

  中新网5月31日电 中国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称, 为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完善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组织指挥体系,充分发挥各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经国务院同意,成立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任总指挥。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主要职责为:指导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和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森林防火中的问题,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森林防火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措施的情况,监督有关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决定森林防火其他重大事项。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由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承担。办公室主任由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国家林业局副局长雷加富兼任,副主任由国家林业局防火办主任杜永胜担任。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国家林业局,其主要职责为:联系指挥部成员单位,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定和部署,组织检查全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掌握全国森林火情,发布森林火险和火灾信息,协调指导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督促各地查处重要森林火灾案件,承担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建设,充分发挥森林防火指挥部在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中的作用,扎扎实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中国政府网刊出了通知全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通知

  国办发〔2006〕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完善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组织指挥体系,充分发挥各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经国务院同意,成立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挥部主要职责

  指导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和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森林防火中的问题,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森林防火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措施的情况,监督有关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决定森林防火其他重大事项。

  二、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 指 挥:贾治邦  国家林业局局长

  副总指挥:雷加富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

    戚建国  总参作战部部长

    梁 洪  武警部队副司令员

  成  员:武大伟  外交部副部长

    杜 鹰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金国  公安部副部长

    李立国  民政部副部长

    廖晓军  财政部副部长

    胡亚东  铁道部副部长

    冯正霖  交通部副部长

    奚国华  信息产业部副部长

    张宝文  农业部副部长

    李 军  民航总局副局长

    雷元亮  广电总局副局长

    许小峰  中国气象局副局长

    王国庆  新闻办副主任

    白自兴  总参动员部副部长

    刘国华  总参陆航部副部长

    韩祥林  武警森林指挥部主任

  三、指挥部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国家林业局,其主要职责为:联系指挥部成员单位,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定和部署,组织检查全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掌握全国森林火情,发布森林火险和火灾信息,协调指导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督促各地查处重要森林火灾案件,承担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国家林业局副局长雷加富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国家林业局防火办主任杜永胜同志担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建设,充分发挥森林防火指挥部在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中的作用,扎扎实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

                       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编辑:邱观史】
 


  打印稿件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