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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化爆炸事故"未对黄河水体和饮用水源造成污染

2006年05月30日 11:14

  中新社兰州五月三十日电(记者 罗德惠 殷春永)记者从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刚刚结束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五月二十九日中油兰州石油化工公司有机厂苯胺装置废酸单元在检修过程中因爆炸引起的火灾事故,未对黄河水体和饮用水源造成污染。

  事故发生后,中油兰州石油化工公司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抢险救援,调用厂内四台消防车和兰州市的十六台消防车全力扑火,一小时后,火情被全部扑灭。

  同时,为防止用水流入外排管道,采取了土沙围堰截流的方式,将消防水全部排入事故缓冲池。据计算,消防废水约八十吨,均未流入黄河。

  据介绍,甘肃省、兰州市两级监测部门自昨天下午十五点零五分开始,到今天早晨六时,对黄河干流监测断面和企业排污口及雨排口进行了连续十二小时的监测,苯胺和硝基苯等污染物指标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未发生超标现象。厂区周边环境空气质量也未发生明显变化。(完)

 
编辑:赵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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