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在山西左云新井煤矿井下八号层,抢险救援人员发现了藏匿在此的10吨炸药之后,昨日,井下被发现的藏匿炸药已增至约20吨。
一位参与抢险救援工作人员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了这一消息,并称井下的水一直在持续排放,但目前仍不能确定哪天能够结束排水。
井下炸药数或有20吨
新井煤矿井下很有可能藏匿有20吨炸药,本报记者向同位于左云县小孩沟煤窑的一位炮工黄海(化名)核实,私藏炸药的情况在山西私人小煤窑中非常普遍,其功用为打眼放炮,扩大矿井开采空间。
“一旦气温上升太快,或震动幅度太大,都有可能引起爆炸。”对于井下私藏炸药是否会造成危险,黄海的回答很坦率。他认为,新井煤矿即使今天不发生透水事故,迟早也会发生炸药爆炸事故、瓦斯事故等,反正“长不了”。
山西省社科院研究员李连济,昨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证实了黄海的说法,并表示,目前新井煤矿井下发现的数吨炸药也会对排水工作造成影响,因为安装管道和抽排水都会引发比较大的震动。
据李连济介绍,小煤窑的炸药大都是非法购买的便宜货,因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购买和储藏炸药都必须得履行一定手续,而用土法生产炸药的小作坊企业不仅价格便宜,且不需任何手续,非法小煤窑一般都大量购买这种质量过不了关、容易发生爆炸事故的炸药。
在储藏上,小煤窑因为害怕被检查出来,一般都采用偷偷藏在井下的方式,这无疑也为安全生产和矿工的生命保障埋下巨大隐患。
“小煤窑下面私藏炸药,这种事每一个矿工都知道。”昨天,新井煤矿附近的小孩沟煤窑1号井的一位矿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如此表示。
据该矿工透露,他工作过的小煤窑基本上都存在井下私藏炸药、瓦斯浓度超标等违规情况。事实上,由于煤层巷道顶板塌陷,今年以来,在1个月内,小孩沟煤窑1号井已经死亡了3名矿工。
乡人大主任是矿长亲哥
其实,在左云,新井煤矿重大透水和瞒报事故并不是第一起。
在不到半年前,即去年12月28日,左云县店湾镇范家寺宝源煤矿就曾发生过一起特大透水事故,该事故造成20人遇难,矿主当时同样采取了瞒报方式并紧急逃匿。,
“时间不到半年,还是这个左云县,再次发生更为惨重的透水事故,还是瞒报,瞒报的手段更加恶劣。”针对一起又一起的瞒报事件,27日,在“5·18”特别重大透水事故调查组成立会议上,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再次重申自己数次在事故现场说过的话,“这些黑心矿主之所以有恃无恐,就是因为有保护伞。”
“煤矿承包人为什么胆大妄为,非法盗采牟取暴利,敢于铤而走险、肆无忌惮?发生了涉难56人的特别重大事故竟敢一而再、再而三地瞒报谎报,瞒报的情节如此恶劣?这说明事故瞒报后面、非法矿主的背后有保护伞。”李毅中用自问自答的方式亮出自己的观点,“对于这些黑心矿主决不能心慈手软,要严厉打击。”
现已查明,左云县张家场乡的人大主任就是煤矿承包人的亲哥哥,而且在乡里分管煤炭工作。
国家安监总局一位官员则总结说,一个普通农民,有能力承包乡里的煤矿,“应该是有一定背景的”。
正因为有着当地政府后台,新井煤矿的疯狂开采达到极致。
据了解,新井煤矿核定生产能力为年产9万吨,去年生产煤炭约70多万吨。今年仅从3月初开始至事故发生前的2个半月已产煤15万吨。此外,根据山西省的有关规定,年产9万吨以下的煤矿,一个班下井人数不能超过29人。但从目前查获的部分资料看,新井煤矿日常每班下井人数少则200多人,多则400人,超出规定人数10多倍。
李毅中对此明确表示,此次针对新井煤矿重大透水事故,将查有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入股,查煤矿承包是否合法合规,查资源审批、证照发放等是否合法合规,查安全监管监察、行业管理、火工品管理等失职渎职问题,以及中介机构的行为是否规范,“特别是要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
左云非法开采猖獗
昨天,事故抢险指挥部的该知情人士再次透露说,除了此次出事的新井煤矿外,当地还有几个违法经营的煤窑,其中有一个“三无”煤矿在事故发生之前“运营规模非常大,在当地的影响很不好”;事故发生后,该煤窑暂时停止了运营。但他以自己多年的经验很肯定地表示,随着事故“风头一过”,这些煤窑“肯定就会很快开张”,因为他们总会想出办法重新开工。
另外有知情人士说,同样位于张家场乡的下村1号井虽然去年被关停了,之后作为报废井存在。但是,矿主显然没有执行处理决定,他“只是把地面作业都停止了,井下采煤一直都在偷偷进行着”。
然而,左云县人民政府信息网的“政务信息”却为公众勾勒出了一个煤炭开采秩序井然、各个部门狠抓安全生产的政府形象。
张家场乡总土地面积28.6万亩,与大同矿务局燕子山大矿相邻,矿产资源十分丰富,尤其是煤炭资源储量竟高达1亿吨,煤田面积占全乡总面积15%,为优质动力煤。现全乡境内有煤矿29座,其中涉外矿8座。
左云县政务信息第30期表示,今年来左云县进一步充实加强了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队伍,尤其加强村、企业特别是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同时建立健全企业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着力治理在管理上存在的挂名矿长、多级承包等顽症,真正落实矿长法人的安全主体地位。
“左云县采取7条强硬措施严把煤矿复产验收关。”政务信息第18期也沉痛而诚恳地指出,左云县深刻吸取“12·28”事故的教训,严把煤矿节后复产验收关,采取了7条强硬措施,如未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煤矿坚决不予复产;入井人数控制不严的煤矿坚决不予复产;“三下”采煤、越层越界的煤矿坚决不予复产;对责令停产期间擅自组织生产的煤矿,坚决不予复产等。
遗憾的是,新井煤矿透水事故暴露出来的一系列问题,如非法超层越界开采,严重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管理极其混乱、隐患严重,蓄意和恶意瞒报等,恰恰与政府网站宣称的近期工作和政绩形成强烈反差。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侯利红 赵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