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五月二十九日电 中国的“房地产领域的一些问题尚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少数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矛盾突出,房地产市场秩序比较混乱。”这段话出现在国家建设部等九大国家职能部门近日联合发出的《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当中。
由此可见,中国近来的楼市确实乱得可以、病得不轻。为此,国家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统计局、银监会再度联手调控房地产市场,痛下十五剂猛药为楼市疗疾排毒:
——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要重点发展满足当地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明确新建住房结构比例。今后五年要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
——调整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为进一步抑制投机和投资性购房需求,从下月一日起对购买住房不足五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严格房地产开发信贷条件。为抑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银行贷款囤积土地和房源,对项目资本金比例达不到35%等贷款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贷款。
——有区别地适度调整住房消费信贷政策。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从下月一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三成。
——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各级城市人民政府要编制年度用地计划,科学确定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规模。
——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土地、规划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监管。
——严格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加强拆迁计划管理,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减缓被动性住房需求的过快增长。
——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全过程监管。对已经规划许可仍未开工的项目,要重新进行规划审查。
——切实整治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对不符合条件擅自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并依法予以处罚;对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的房地产企业,要加大整治查处力度,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廉租住房是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渠道,要稳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城市,必须在今年年底前建立,并合理确定和公布今明两年廉租住房建设规模。
——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各地要继续抓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制度,解决建设和销售中存在的问题,真正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要。
——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引导居民通过换购、租赁等方式,合理改善居住条件,多渠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供应。
——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城市人民政府要抓紧开展住房状况调查,全面掌握当地住房总量、结构、居住条件、消费特征等信息,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增强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宣传,客观、公正报道房地产市场情况,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住房消费观念。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炒作、误导消费预期的行为,要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