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 科 教| 时 尚|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 片|图 片 库|图 片 网|华文教育|视 频|供 稿|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河南林州“1.29”爆炸事故六官员玩忽职守被公诉

2006年05月26日 13:14

  中新社郑州五月二十六日电(记者 朱晓娟)今日从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检察院传来消息称,在造成三十六人死亡、四十八人受伤的林州“一·二九”爆炸事故中,六名官员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提起公诉。

  二00六年一月二十九日,河南省林州市临淇镇三名男童在梨林花炮有限公司附近的老君庙玩耍时,引燃林州市梨林花炮有限公司仓库内存放的鞭炮而发生爆炸。经查,梨林花炮有限公司存放烟花爆竹不当,存在安全隐患,是造成这次爆炸事故的重要原因,随后这起爆炸事故被定为刑事案件进行立案查处。

  据了解,为确保安全林州市安监局去年八月暂扣梨林花炮有限责任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年十月该公司开始偷偷生产烟花爆竹。期间,林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韩清德、工商企业科科长崔中明、副科长李霖等六名被告人,对该公司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致使二00六年一月二十九日,该公司发生爆炸造成严重后果。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