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 科 教| 时 尚|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 片|图 片 库|图 片 网|华文教育|视 频|供 稿|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房产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调查表明:青岛市仅有2.34%的居民愿意租房住

2006年05月25日 15:34

    4月6日,上海市颁发新的房贷政策,意在坚决抑制投机炒作,规范市场秩序。自2005年4月初,由于大量法规出台,使市民原来的购房欲望大大低落,但中介公司的租房业务却异常火爆,新租房时代即将来临。 中新社发 michal lee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网5月25日电 青岛市最新一项有关住房需求的调查显示,97.66%的居民希望购房,只有2.34%的居民希望通过租房解决住房问题,居民“居者有其屋”的观念根深蒂固。

  据新华网报道,这项调查是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组织进行的。调查显示,青岛市居民自有产权居住的比例高达88.47%,非自有产权居住(指租住、借住等方式)只占11.53%。

  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纪晓龙说,这说明购房居住仍是居民居住的主要方式。在居民心目中,“居者有其屋”仍被理解为“居者有其产”。

  纪晓龙认为,当前应引导居民建立正确的住房消费观,依据国情和自身的实际情况量入为出,切实解决盲目攀比和不切实际的住房消费问题,降低不合理的心理预期,鼓励居民根据自身经济状况购买或租赁与自己收入水平相适应的普通商品住房、二手房等。(吕福明、何柳)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