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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广:用税收调节房地产市场应是最重要手段

2006年05月23日 09:50

    2006年5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问题,并采取6项有针对性的措施,房产业界简称为“国六条”。 中新社发 岳立中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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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5月23日电  国务院调控房地产业的六条措施出台后,连日来一直处于房地产争论风口浪尖的经济学者王小广对《瞭望》周刊坦言,“他的压力小多了”。此前,王小广针对房地产业进行的“存在暴利、开发商操纵市场”等批判,引起了地产商们的激烈反应。他建议,用税收调节房地产市场应是下一步最重要的手段。

   王小广认为,去年的宏观调控政策应该算是很严厉的,但实际上真正起到作用的仅是信贷调节手段。而这并非解决房地产问题的关键。也因此,对当前一些学者提出的加息、提高按揭成数、紧缩贷款等的建议举措,王小广并不认同。他认为,这些是去年降热时该做的事情,如今房地产投资已经降下来了,而且4月末央行升息并非主要针对房地产行业,而是针对整个国内经济;另一方面,应该认识到抑制房地产投资对中国经济来说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所以,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制度建设的完善才是关键。

    在他看来,用税收调节房地产市场应是下一步最重要的手段,尤其是对抑制过度投机而言。首先应调整以前为有效启动房地产市场,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时对房地产行业有所倾斜的税收政策;其次,除了对流转环节征收增值税、对消费环节征收消费税外,王小广呼吁,像征收石油特别收益税一样,对房地产业征收特别收益税。

    此外,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包宗华也建议有区别地运用税费的调节作用。他认为,新加坡的做法值得借鉴。新加坡对富人住宅收“三高”,即高土地出让金、高房价、高物业(财产)税。韩国运用税费的调节作用来抑制投机也非常成功。对无房者买第一套房实行税费和贷款利息优惠,对买第二套房的就提高税费和贷款利息,对转卖第二套住房的收30%的高税。包宗华建议,中国逐步推行有区别的税费政策,使之充分产生鼓励小户型、低造价住宅,抑制大户型、高造价住宅和投机的作用。(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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