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06年4月25日《法制晚报》报道,北京的房价在2005年上升了近“20%”,2006年将继续上涨。住房价格不断上涨,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和国家领导人关注的一个重点问题。房价为什么会不断上涨?为什么“不能降一点呢”?这是市场经济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在市场经济中,价格由供求关系决定。由于房价的特殊性,其价格基本上是不断上升。其原因主要是:
第一,土地是有限资源,谁占有了它,就形成了对它的垄断占有。一方面,土地的价格不断上升。开发商为了能占有土地的使用权,互相竞争,抬高了土地价。另一方面,谁占有了这块土地,就取得了垄断房价的基础。今年初,房价上涨的广州,“市委书记林树森恕斥开发商联合哄抬房价”。张跃庆教授也指出:房屋销售价格的制定完全掌握在开发商手里,他们结成价格联盟,虽不公开抬价,但合谋力提房价。(见《新京报》2006年4月25日,《北京房价飙升背后》)
第二,住房求大于供。土地本来就是一种有限的资源,在中国人多地少的条件下,使房屋供需矛盾更加突出。特别是北京这样的大城市,它的住房和商业用房,不仅要满足北京本市人民的需求,还要满足全国以及全世界人的需求,这就形成了房屋的有限性与需求的无限性的矛盾。这里说的无限性,是指这种需求大的很难以估量。北京市的住房,如果只限于满足本市居民的需要,它是有限的。但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北京买房子的人,不只是北京的居民,也不仅是中国人,而且还有外国人,谁能知道这种需求有多大呢?据《法制晚报》报导,北京的公寓39.2%成“外卖”。
造成房价不断上涨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炒房,人为地制造虚假需求,使本来就供不应求的房市更供不应求了。最初是温州先富起来的商人,通过炒房再次致富,谋取暴利。最近,山西富起来的煤老板也学习温州人,到上海北京等地买房。不仅如此,外商也在中国炒房。中国政府不仅为本国的富人炒房致富,提供方便,也为外国资本家在中国炒房谋利,大开方便之门。但是,少数人富了,广大群众买不起房。
现在的北京,到处建房。环行公路上已建到六环了。然而住房仍然供不应求。事实已证明,北京的房市,是一个供给有限而需求无限的市场。在我国目前的无控制的市场经济中,由于住房的供不应求,房价必然上涨。这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规律。那种想让房价“下降一点”的愿望,在我国现行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是不可能实现的。
但是,绝望的观点,认为房价绝对不可能下降或稳定的观点,也是不对的。问题在于我们能不能实行有控制的市场经济,加强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这一观点,早在100多年前英国的经济学家凯恩斯就提出来了,并被目前的西方市场经济国家所采用。但在我国实行市场经济的时候,主流经济学家不喜欢凯恩斯,也不听人们的忠告,即不能只让看不见的手调节经济,不能完全放弃计划管理和国家的调控。现在,他们还在说,市场经济中出现的问题,只能用市场的办法解决。这实际上是缘木求鱼。由于市场经济的缺陷(看不见的手调节经济的盲目性)所造成的房价上涨的问题,必须用看得见的手来解决。
新一届政府,已经注意到了无控制的、自由的市场经济的缺陷,提出了要加强宏观调控。但调控措施还不完善,效果不理想。房价不仅今天在上涨,今后将会“涨字当头。看来,调控需要改进。最近,夏斌提出了中国政府应限制外资炒房的建议。对此,水皮先生有如下评论:“在水皮看来,夏斌的意见是正确的,但效果有限,因为中国的房地产不仅要限制外资炒作,同样也要限制内资炒作。“真正的杀手锏就是立法禁止炒房,一方面规定购房实名制,一方面规定在任何城市,个人名下买房产不准超过两套,家庭购房不准超过5套,个人拥有面积不准超过城市平均标准的10倍,超过部分征收特别高消费税。(《中华工商时报》2006年4月25日《房地产市场的七寸在哪里?》)俄国家杜马去年通过的新房地产法,值得我们借鉴。此外,国家还应当采取限价政策,制订土地和住房的最高限价。
总之,我们应当放弃过去的无控制的市场经济,而实行有控制的市场经济。对于住房和价格,实行双轨制,即一部分住房以及价格,放开不管,国家只收高档住房税;对另一部分住房,主要是经济适用房,政府要严格控制,要确保价格的合理和稳定,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贾克诚 周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