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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不得虚报瞒报灾情 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2006年05月16日 13:42

  中新网5月16日电 为进一步做好今年的救灾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中国民政部近日下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年救灾工作的通知》。

  目前,中国南方部分地区已进入汛期,局部地区已经发生暴雨、风雹等灾害,给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西部部分地区旱情严重,人畜饮水困难,群众口粮缺口大,牲畜草料短缺。

  根据有关专家会商的意见,今年中国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可能较常年偏多,抗旱和防汛形势比较严峻。中央领导同志对当前灾情高度重视,要求各地切实做好灾害调查、灾情评估和救灾扶持工作,加大救济工作力度,帮助灾区开展生产自救。

  《通知》要求,灾害发生后,要及时启动救灾应急预案,确保24小时之内各项救助工作到位,及时转移安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慰问灾民,保证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住处、有病能医、孩子有学可上,确保受灾地区人心安定,社会稳定。

  《通知》指出,要认真做好灾情统计和核查工作。灾害发生后,各地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灾情的统计、核查和报告工作,及时、客观地反映灾害损失及救灾工作开展情况。要建立专人负责灾情统计工作的制度,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灾情统计数据准确、及时,不得虚报、瞒报和漏报。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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