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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家装空气不达标业主可索赔

2006年05月16日 09:06

    3月3日,一位消费者正在精心挑选瓷砖。“一年之计在于春”,又到了一年中最适合装修的季节,材料含水率适中、空气湿度小、使大多数消费者选择在春季装修。而如今的建材市场,“环保装修”占据主体,各商家都打出了环保的品牌承诺,从商品层次来看,有国家专利和免检标识的产品更是受到消费者青睐。 作者:王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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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5月16日电 据《京华时报》报道,今后,装修完成后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装修公司要负责治理,治理后还不达标的不能进行竣工验收,业主有权向装修公司索赔全部工程款。15日,记者从北京建筑装饰协会环保委获悉,北京市建委日前出新规,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装修工程实行“环保一项否决制”。

  “环保一项否决制”要求承担装修工程的装修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工程中使用的装修材料负责。业主在装修前最好和监理公司签订合同,由监理公司作为第三方,对装修后的房屋进行全面检测,其中装修后的室内空气质量将作为竣工验收时的重点。如果装修完成后经检测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那么装修业主有权拒绝竣工验收,责令装修企业整改,如果仍不能达标,业主可向装修企业索赔全部工程款和一定比例的违约金。

  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相关负责人称,“环保一项否决制”是一项新出台的强制性规定,必须写入装修业主与装修企业签订的装修合同中,对正规的装修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他说,如果装修工程空气质量不达标,该协会以及市消协等单位均有帮助消费者讨要正当权利的义务。“但那些通过熟人或者非正规装修公司进行装修的,因其本身就不具备法律保护条件,所以不在其列”。该负责人提醒装修业主,要想获得法律保障,必须找正规的、有资质的装修公司装修。

  市建筑装饰协会帮消费者索赔

  据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环保委员会主任张丝佳介绍,日前,北京市建委出台了一个加强装修节能改善室内空气质量的通知,提出了“环保一项否决制”的办法,要求各装修企业在装修前必须与业主签订合同。合同规定装修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在整改不合格后,业主有权向装修企业索赔。

  张丝佳说,很多市民对于在装修合同中列入关于装修室内空气质量的条款并不清楚。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要落实北京市建委的这一通知,推动这一政策的具体实施。协会将召集装修企业进行座谈,向市民征集意见,并对索赔遇到困难的消费者提供帮助。(夏命群)

 
编辑: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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