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州五月十四日电 (记者 陈勇)一伙骗子用退出流通的外币与他人兑换人民币,先后让二十四人上当,共骗得七十三万多元人民币和一条黄金手链。福州市中院日前终审对该团伙的组织者陈某光、郭某平、刘某辉分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五万元;对团伙其他四名成员分别处以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及相应罚金。
福清市中年男子陈某光、郭某平和刘某辉迈出狱门不足两年,就在福清老乡中先后网罗了四个新手,组成一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诈骗团伙。
这个诈骗团伙的内部分工很明确。其中,翁某发人高马大,成天穿戴名牌,针对不同目标,不断扮演款爷、外商、投资者等角色。每次出场,他都揣着从地摊上以三至四元钱购买的面值为一千元、早已退出流通市场、没有经济价值的秘鲁、巴西等国外币,假装急需兑换人民币。为了让受害人深信不疑,在一旁当观众的郭某平就打电话让“银行员工”高某棋出场,让其“鉴定”外币真伪。而高某棋总能适时登场,煞有介事地鉴定一番后离去。而陈某某则驾车,随时准备协助已得逞或“穿帮”的行骗同伙逃离。其余人员则负责物色目标,配合表演。
每天上午九十点钟,他们即开始穿梭于福州各闹市区的证券公司和银行网点处,专门寻找中老年“面善”的“有钱人”。此外,为了扩大行骗范围,骗子们还利用小轿车代步,足迹踏遍福州市区、罗源、连江、长乐、建瓯、邵武等地,四处搜罗下手对象。一旦被他们盯上,这些人便巧施簧舌,伺机与被害人搭讪结识。在多个角色的互动下,逐渐博得被害人的好感和信任,如出一辙地谎称已经毫无价值的秘鲁币和巴西币是欧元、澳大利亚币等其他外币,又以所谓“低于银行当天的兑换价”,骗取被害人的钱财。
虽然骗术并不高明,但这伙骗子竟能做到平均每半个月得手一次,而且行骗金额还呈不断上升趋势。在已得逞的二十四起诈骗案中,少的一次获赃款数千元,最多的一次高达十二万元人民币。
去年五月十八日晚,正当郭某平、高某棋、陈某某在福州的暂住处睡觉时,被鼓楼刑警擒获。接着,该团伙其他成员也被抓捕归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