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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免除农村义务教育费用 贫困学生也可领低保

2006年05月14日 15:56

  中新网5月14日电 四川省将把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全部纳入低保救济,以保障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据华西都市报报道,记者13日从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获悉,《2006年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近日下发,针对贫困家庭儿童、农村儿童义务教育、“留守儿童”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将为贫困学生发放低保。

  根据《要点》,四川省从今年起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努力缩小城乡之间、校级之间的差距,为每个孩子提供相对平等的教育资源。遵循“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的原则,依法实施救助,将符合农村、城市低保条件的未成年人全部纳入低保救济,切实保障他们基本的生活和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川省今年将以“希望工程——让农民的孩子人人有书读”为目标,争取各方支持,加大吸纳社会资源力度,全省力争筹集“希望工程”公益资金300万元,用以资助、帮扶贫困学生完成学业。今年全省要资助600名适龄贫困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资助1800名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就学。

  同时,筹集专项资金50万元,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保护基金,帮扶“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多方筹措资金,帮助困难职工子女和农民工子女完成学业,争取帮助贫困家庭面临辍学的5000名女童入学。(母心)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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