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十一日,中国伊斯兰教第八次全国代表会议在北京闭幕,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章程》(修正案)、《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修正案)、《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伊斯兰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人员聘任办法》。此次修订的《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章程》在该会“机构”中增加朝觐工作办公室,以服务中国穆斯林赴沙特朝觐,会议修订的《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同意中国清真寺可以为外国穆斯林办理婚礼、葬礼等事宜。作者:盛佳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