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1日电 据中国卫生部消息,今天召开的2006年全国医院管理年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医院院长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做好四方面工作。会议强调,从根本上说,一个院长的政绩观根本上是落实医疗服务宗旨,维护医院公益性质,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尽心竭力为患者解除病痛,恢复健康。背离了这个方向,就不是一个好院长。
会议强调,要当好院长,一要正确处理医务人员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关系。要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善于把医务人员利益寓于人民利益之中;在维护群众利益的前提下维护医务人员利益。
二是坚持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放在第一位,这是医院管理的重点与核心。要严格依法执业,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医院技术管理制度,坚持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交接班制度、术前讨论制度、疑难病例会诊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患者病历、处方管理制度、技术准入制度等;要把医疗风险管理、循证医学、持续质量改进、全面质量管理等引入医疗质量管理,不断改进和提高医疗质量。
三是加强医院经济管理,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医院发展要从外延扩大转移到内涵建设上来,推广适宜技术,发展创新技术,增加技术服务在医疗服务中的比重,纠正竞相购置大型设备、盲目扩大医院规模、提高医院档次、增加医院收入的做法。要坚持因病施治原则,科学确定服务项目,防止过度服务、过度收费;要科学核定各项医疗服务成本,严格按照规定收费,严禁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自立项目收费;要严格病历记录与收费清单核对制度,凡病历没有记录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患者费用;要规范医务人员收入分配制度,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同医疗服务收费挂钩,坚决取缔科室承包、开单提成、小金库等违规行为;要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因病施治。
四要加强高素质医疗人才培养,深入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当前,在全国开展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中,要把坚持“八荣”、反对“八耻”作为医务人员的自觉行动,明是非,知荣辱,恢复和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