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邹涛4月26日在网上发表《关于发起“不买房行动”致全体市民的公开信》,呼吁不愿做“房奴”的人们团结起来,让房子烂到炒房人手中……短短一天时间,上万人点击,600多名网友留言,大多数表示支持“不买房行动”的倡议。就此,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某网合作进行了一项有8938人自发参加的调查,结果显示:79.1%的人支持“不买房行动”。
面对某些商品定价明显不合理的现象,笔者曾不止一次产生过类似念头:假如大家相约定都不去购买,看你还能否“牛气”得起来!然而,这种念头很快就打消了,因为几乎找不到任何一种方法能把如此之众的消费者“组织”起来。我们的消费者群体实在太庞大,中国的市场实在太广阔,就连“做一锤子买卖”的黑心游商都用不着担心,因为即使一个购买者只上一次当,也足够他们赚一阵子的。
“不买房行动”会不会是一个例外、甚至首开成功的先河呢?笔者这种设想并非没有任何客观基础:其一,若干年来,房地产市场似乎比其它任何一种市场都熬煎人,经过长时间“洗礼”的消费者对房子这种商品的了解和理解,比对其他任何一种商品都要通透许多,指不定真能由共识而演绎出共同行动。其二,互联网支撑下的现代联络、聚合方式和相对开放的话语环境,更便于把大家“统一”在某种口号和行动之下。
假如“持币待购、推迟买房”果真能成很多人的行动,想必能好好教训一下发展商。中国房地产市场也许打一开始就是一个怪胎,而最“怪”的首推开发商。按一般经济规律,高利润一定伴随高风险,市场竞争在造就成功者的同时也一定会制造失败者。而奇怪的是:多年来,暴利支持下的开发商一直很“牛”而且越来越“牛”,几乎没有“败走麦城”的先例,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威力无比的体制和神奇的规律在保佑他们?按说,开发商最怕的不是别的而是消费者,过去之所以轻视消费者是因为把握了消费者的弱点,是因为“值”得轻视。如若“拒买”成功哪怕是部分成功,对于他们来说也不啻于一个莫大的教训,起码可刹一刹其牛气,使之重新认识房地产的市场规律,从而变得理性,变得尊重消费者。
假如“持币待购、推迟买房”果真能成为很多人约定的行动,想必能深刻教训一下楼市炒家。炒房团、炒楼者是房价趋高重要的推动力量,开发商乃至某些地方政府的意图很大程度上是通过他们而实现的。即使抛开道德评判标准,楼市炒家也应被好好教训一番。投机性的炒房比开发商按说具有更大的市场风险,甚至会遭受残酷的市场报复,然而,真正被报复者容易极少。更严重的是:炒家的成功为一般购房者注入了更多的“增值”动机并助长了大面积的超前购买和盲目购买,同时为政府调控房价形成了巨大的障碍。如若“拒买”成功,首先受损、受创的当然是炒楼者。
假如“持币待购、推迟买房”果真能成为很多人约定的行动,也能教训一下地方政府。就目前房地产市场现状看,购房者的确无法与开发商进行势均力敌的“博弈”。由此联想到美国第十六任总统林肯的一段精彩言论:“政府存在的合法目的,是为人民去做他们所需要做的事,去做人民根本做不到或者以其各自能力不能做好的事;而对于人民自己能够做得很好的事,政府不应当干涉。”购房者希望形成公平的房价并买到合适的房子,是典型的“人民根本做不到或者以其各自能力不能做好的事”,故只能仰仗政府。
问题在于,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的“博弈”中,政府的角色定位完全错了,政府并没有充当“裁判”,而是成了实际上的“运动员”,因此注定了这场比赛是严重不公平的乃至荒唐的。解决房价问题,政府具有惟一的资格,也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就目前看,政府解决这一问题不力的根本障碍不在于操作层面乃至技术层面,关键是端正自己的价值取向。政府系受全体公民委托行使公共管理职能,因此“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不二的选择。因此,政府矢志不渝的核心价值目标只能是整个社会的公平、秩序与安全。
对于眼下的房价是否公平,政府首先应有自己的客观判断和明确态度。有了这个前提,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整肃和安全的保证,相信政府有足够的办法,例如政策手段、行政手段等等。对于房价畸高以及亟待控制,政府在不同场合好像都说过,行动也不是一点没有,但就是不见效果,于是逼着购房者不得不以民间的形式组织起来,这无疑是在抗议政府的无能,是在表示对地方政府的失望和极大的不信任。一旦由失望和不信任构成一场“合唱”,意味着政府公信力受到严重怀疑,还有什么比这样的局面更严重,比这样的教训更深刻?
假如“持币待购、推迟买房”果真能成为很多人约定的行动,更广泛而深远的意义在于:它会有力冲击并纠正业已形成的“住房文化”。关于什么情况下应租房、买房以及买多大的房,按说也应有世界各国大抵相近的客观经济规律。很多人之所以表现出反规律,与略显畸形的住房文化和从众心理不无关系,其负作用不言而喻:贷款者诚信度下降、银行风险加剧、对长辈的经济依赖乃至索要心理增强等等。对这种“住房文化”,几乎无法通过讲大道理以及法律、行政手段去矫正,而“拒买”无论在行动上成功与否,其包含的新思维、新理念以及舆论效应,都会对现实的住房文化形成一种矫正和制衡。
诚然,上述设想更多表达的是笔者的一种主观愿望,预测其不成功的理由也能举出若干。更悲观一点的估计是:这场行动,其舆论意义、认识意义远大于实际行动意义,甚至会像“集资建房”那样,在种种体制性障碍面前不得不停下脚步而令人们最终各自散去。即使这样,笔者依然想为之鼓与呼,因为它起码能引起开发商、楼市炒家、地方政府的认真反思。甚至可认为,之所以在今天出现这样的公开信以及广泛的舆论响应,是房地产法律、体制、明规则、潜规则矛盾累积到相当严重的程度的反应,是广大房屋需求者经济、心理承受力达到极限的信号,是一种运行机制偏离科学、公正太远而“物极必反”的征兆。或者说,尽管“拒买”响应者各人的行动尚未付诸实施,但教训开发商、炒家以及地方政府的行动已正式开始。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刘以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