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棍马拉多纳曾经这样评价齐达内:“我不喜欢他踢球时不高兴的样子。”张老师晓舟批注:这是因为性格差异所作出的臆断。的确,以迭戈的个性,他喜欢的只该是基恩、坎通纳和罗马里奥等一干土匪,这个敢持气枪把记者当鸟来打的家伙和他的暴徒老友们,凭斑斑劣迹完全有资格增补入他的同胞博尔赫斯的《恶棍列传》。至于齐达内,他更适合中国人的胃口——一个温良恭俭让的五好男人。
至少可以看出,老马对齐秃的江湖地位还是认可的,否则也不会挑出这样一个令人莞尔的“缺点”——接近木讷的法国人很难做到在带球过人时还嬉皮笑脸,那不是玩幽默的时候。据我所知,齐达内本人并未对这位素有恶棍之名的前辈有不敬之词,视一切如浮云过眼是好男人的标志性品行。另外一段钩沉更佐证了齐秃的个性与操行:那年他转会到马德里,原因就是妻子吃腻了比萨饼和通心粉,于是丈夫唯妻命是从来到了伯纳乌。能做到这一点的也只有贝克汉姆了,他离开曼联的最大外力就是他那辣妹老婆疾劲的枕边风。 只是齐秃之于女人的魅力与贝帅完全没有可比性,某网站曾经做过的一个无聊调查显示:假如世界上只有三个男人,马拉多纳、齐达内和贝克汉姆,女人们的一夜情对象首选贝克汉姆;设若身处乱世,则选择恶棍老马作为革命伴侣或逃命鸳鸯;接受调查的约千位女子几乎全部选择与齐达内扯张结婚证终身厮守。
以我的肮脏心理推测,女人们之所以作出如上选择是出于现实的考虑——齐秃少有绯闻,不像老马在意大利搞出几个儿子出来;贝克汉姆那张世界足坛第一的俏脸,让他在外面招摇很难令女人放心,花花世界中欲染指小贝的丽贝卡数以千万计,因此不宜婚配,然而偷一次情还是蛮不错的,即便东窗事发,因为偷的是贝大帅哥,被人戳脊梁骨也不丢面子。那条大名迭戈的恶棍胆大包天,敢于和当时正执FIFA权柄的阿维兰热,甚至强大的美国叫板,跟着这样的男人浪迹天涯会很过瘾,喜欢历险的女子当然要选择与“上帝之手”吊吊膀子,更何况老马有一个革命家好友卡斯特罗,至少在南美地界没人敢欺负。
有一个女孩的回答最为精彩,她同样选择了齐达内做老公,但在此基础之上她作了如下解释:嫁给齐达内这辈子靠得住,嫌他没有生活情趣的话可以去哄小贝上床以作围城生活的调剂,假如战争爆发了就去找马拉多纳,随他戴着格瓦拉式的贝雷帽去潘帕斯丛林中打打游击。循着这女孩的思维轨迹,齐达内的粉丝将会得到一个沮丧的结论,那就是,无论如何齐秃的头上都将如伯纳乌的草皮,郁郁葱葱,绿意盎然……
此女的想法甚妙,假如美梦成真,她的生活将为世间所有女子艳羡。这种奢望与历史上那位齐国女子差相仿佛——东村有丑汉多金,西村有美男家贫,齐女的英明决定是“东食西宿”。 (阿拉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