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0日电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随着中央和地方启动地方各级党委分批集中进行换届,改革开放以来第三次地方领导干部大换班逐渐拉开帷幕,在大换班中选拔领导干部的标准也将实现第三次转型。同时,中央在此次人事换届中对领导班子配备实行刚性化管理,进行了数额量化。
明年中全部完成换届
今年3月,中组部部长贺国强曾表示,今年地方党委将开始换届,预计今年下半年完成14个省,明年上半年完成17个省市区。这也意味着,全国31个省市区明年上半年前将全部完成地方党委换届。
为防止在集中换届中出现跑官要官等现象,年初中组部和中纪委联合发文要求地方严肃人事纪律,同时各省纪检委也相应加速运转。截至目前,辽宁、山西、江西、河南、云南等省纪委已下发通知严申组织纪律。“监督地方党委换届是我们这整个一年的工作重点,现在各项工作的开展正处于最重要阶段。”中纪委新闻处处长吴戈表示。
中央党校党建专家叶笃初介绍称,8—15年通常是一个领导换代周期,现在正处于又一个新老替换的接点,有一大批领导处于退休年龄,同时一批厅、局、处级干部正处于三四十岁的有为年龄。
“每年都有领导干部零星替换,但集中替换一般出现在五年一次的党代会上。”叶笃初说。根据惯例,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将在2007年召开,在此之前,地方需要依次由下而上举行各级党代会,也必将实现党委领导班子的换届。
三次领导干部大换血
“这次从今年下半年到明年上半年地方各级党委的集中换届,可以说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三次领导干部大换血。”叶笃初表示。
前两次分别是:上世纪80年代中期中央提出要培养成千上万的接班人,并提出“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选拔标准;上世纪90年代初期,建设市场经济的指导思想确立,选拔干部侧重在市场上敢闯敢干,能带来GDP最大化的官员。
不同的时代背景形成不同的干部选拔标准。一位长期负责党的组织工作的中央领导人在4月浙江考察时表示,当前抓好党的各项工作最终落脚点是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
近期下发的《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做好今明两年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换届工作的通知》(下称“文件”)也强调,要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效作为考核干部政绩、评价干部的基本标准。
对此,叶笃初解读道,促进社会和谐和科学发展观必然要求选拔干部时要综合更多方面的因素,比如需要考虑候选干部人气指数和支持比例、环境保护等等。
数字化要求
在中共中央下发的文件中,除了提出新的选拔标准外,还对领导班子配备改革提出了明确的数字化要求。文件强调,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共四个要点:
精简领导班子职数,省级党委常委职数一般为11—13人,西藏、青海、新疆可以14~15人;
减少副书记职数,除兼任政府正职的副书记之外,一般可设1名专职副书记;
扩大党政领导交叉任职,党委常委和政府副职可交叉任职2—3名;
规范任职年龄,省委书记、政府正职副书记为65岁,纪委书记为63岁,其他为60岁。在提名上述三类任职人员时,如果年龄分别已经是63、61、58,则一般不列入提拔行列。
此外,在干部年轻化方面,换届时要达到:省级党委班子中50岁以下的要有3名,45岁左右的要1名。
“交流”替代“升贬”
3—4月,叶笃初走访了四川、广东、湖北、福建、山东、浙江等地,与当地干部进行了多层次交流,明显感受到了现在地方换届有了“参与、透明、民主、监督,”这八个字的氛围。
叶笃初还发现,此次集中换届实际对党的组织能力,干部队伍建设能力,干部权力的任命和监督能力具有全面推进作用。
他认为,过去任免干部是“上去了”和“下来了”,而现在的概念是交流,由于所有干部不是终身,为了人尽其才,实行干部交流。交流的意义在于增加领导干部知识和能力的多面性,东部干部到西部交流,少数民族干部去非少数民族地方交流,省里干部到市里任职进行交流或反之,在交流过程中实现领导班子的结构优化。
中组部2006年工作要点还明确,优化领导班子结构要注意从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选拔优秀人才。(孙荣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