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7日电 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委托,互联网实验室自2005年3月,承担起中国软件盗版率调查课题。法制日报消息,今年4月30日,互联网实验室对外公布:2005年,中国软件盗版率为26%。这是按照市场价格折算价值计算的,软件包括了计算机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软件服务和集成、软件出口。
互联网实验室的王卫华博士是承担课题研究的主要负责人。他说,如果仅按照计算机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计算,盗版率就上升为40%;如果就计算机软件产品看,指系统软件、支撑软件和应用软件,盗版率就更高,为57%。
按当年安装的计算机软件产品套数计算,盗版率为26%。其中,单位用户盗版率16%;个人用户盗版率41%。
按当年安装的收费计算机软件产品套数计算,盗版率为66%。其中,单位用户盗版率48%;个人用户盗版率80%。
互联网实验室在研究中发现,一些不同版本的有关中国软件盗版率的计算,存在明显的概念不严谨、界定不清楚、数据颇混乱等问题。他们所做的工作集中在正确有关概念,提出测算方法,分析盗版的特征与趋势,建立不断修正的数据信息系统等,并计算各种口径下的软件盗版率。
王卫华说,软件盗版行为有很大的惯性,新装软件明显随意性大,盗版数量偏高。由于收入原因,年轻人是使用盗版软件的主体,另外市场上缺乏低价或免费的教学软件,也是导致盗版的一个主要原因。
互联网实验室公布这些数字时,特邀美国商业软件联盟参加,但该联盟没有人员到会。根据美国商业软件联盟公布的数字,2005年中国软件盗版率在90%以上。(李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