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五月一日电(记者 金果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今天发出的《关于陕西省延安市子长县瓦窑堡镇煤矿“四·二九”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中披露,这处爆炸煤矿存在着多项违规问题,包括布置违反规程规定、工作面风微或无风、矿井没有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瓦斯检查缺失、劳动组织不合理等等。
国家安监总局在通报中说,瓦窑堡镇煤矿为个体煤矿,一九八七年建井,一九八八年投产,核定生产能力每年三万吨。该矿开采薄煤层,为低瓦斯矿井,采用三个立井开拓,分南、北两个生产区域,全矿布置六个采煤工作面,一个准备工作面,两个掘进工作面,采用短壁前进式采煤方法。
这份通报指出,经初步了解,该矿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北翼采区采掘布置违反规程规定,在一条集中运输巷的一侧连续布置三个对拉采煤工作面,一个准备工作面,共十一条平行巷道,并另有两个掘进工作面;整个北翼采区六个采掘工作面串联通风,工作面处于微风或无风状况;矿井没有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瓦斯检查缺失,全矿一个班只有一名瓦斯检查员,且在事故发生前二十分钟已提前升井;劳动组织不合理。
该通报说,今年四月二十九日十六时,陕西省延安市子长县瓦窑堡镇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当班入井七十六人,其中四十四人安全升井,目前已发现二十六人死亡,还有六人下落不明。
国家安监总局当日晚接到事故报告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副局长王显政等总局领导立即来到总局调度室指导事故抢救工作,并组织总局有关司局人员研究,决定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王树鹤率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助、指导事故抢险等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