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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安部明确:公安机关不得举办驾校和培训班

2006年05月01日 09:10

  中新网5月1日电 鉴于重特大交通事故接连发生的局势,中国公安部昨日印发《公安机关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意见》,明确要求全国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校和其他形式的培训班。

  今后,国道、省道营运车辆如超速,除处罚外,每辆车都将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各高速公路服务区将设立客运车辆驾驶人休息点,司机只要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就将被责令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

  此外,客运车辆一年内累计两次超员20%以上,或者一次超员50%以上,交管部门将建议其所属企业,对该超员司机调离或解聘;申请大型、中型客车准驾车型,凡曾有“在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记录,交管部门将不予受理;近3年内,凡有交通死亡责任事故记录的驾驶人,将失去参加客运从业资格考试的资格。

  驾校培训质量不过关是重特大事故连发的一个主要原因。为此,培训质量差、驾驶人交通肇事严重的驾校,将“停业整顿”;各级公安机关均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校和其他形式的培训班。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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