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9日电 今年5月1日,是中国国务院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实施一周年。国家信访局负责人在接受《人民日报》的采访时介绍了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实施一年来取得的些明显成效。
该负责人介绍称,各地各部门在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取得明显成效,整个信访工作形势向好的方面发展,信访总量持续攀升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呈现出“三个下降一个好转”,即:信访总量下降、集体上访下降、初信初访下降、信访秩序好转的良好态势。
具体表现在五个方面:2005年全国县级以上党政信访部门受理的信访总量为1265.6万件(人)次,与上年1373万件(人)次相比,下降7.9%。其中,国家信访局受理60.3万件(人)次,同比基本持平;省、市、县三级受理的信访量同比分别下降8.9%、9.2%、9.3%。全国信访总量持续12年攀升的势头不仅得到有效遏制,而且出现“拐点”。
一是工作程序更加规范,信访渠道进一步畅通。各地各部门按照《信访条例》要求,普遍公布了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接待时间、地点和投诉电话,有的开通了“信访网站”、“信访绿色通道”等。同时对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督查督办、复查复核、答复、听证等各个环节均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有权处理的机关对群众信访问题主动受理办理的多了,推诿扯皮、不作为的少了。上访量明显下降。2005年群众到省、市、县三级信访部门上访的人次同比分别下降12.8%、10.6%、8.7%,到国家信访局上访的人次同比下降27.6%;省、市、县三级信访部门接待的集体访人次同比分别下降22.5%、14.7%、12.2%,国家信访局接待的集体访批次和人次同比分别下降20.7%和38.4%。
二是来信量上升。国家信访局2005年受理来信48.6万件,同比上升6.1%,表明群众“重访轻信”的观念开始转变,“倒金字塔”的现象也开始改变。
三是“事要解决”深入人心,解决问题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国家信访局先后组织5次大规模督查活动,派出44个督查小组深入基层,实地督办信访案件,有力地促进了信访问题的解决。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加大了督查力度,有的进行联合督查,提高信访问题的处理效率;有的开展了“开门大接访”、“领导干部集中接访月”、“领导带案下访”、“万名干部下基层”等活动;有的采取信访听证会等形式化解疑难复杂问题。据统计,全国省、市、县三级党政信访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的按期办结率达92.6%。
四是群众上访行为更趋于理性合法,信访秩序进一步好转。群众依法信访的意识明显增强,绝大多数上访群众能够到指定地点反映问题,并遵守接待场所秩序,上访群众到党委政府机关门前聚集的现象得到明显改观,集体上访的规模趋小。“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初步建立。
五是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大信访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各级各部门普遍加强了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了联席会议机制,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整合力量协调处理重大信访问题,强化了有权处理信访事项行政机关的责任,加大了责任追究的力度,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工作机制。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一个“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大信访工作格局在全国开始形成。